中国梦网股吧

jijinwang

有人钻了注册制的空子。像这种毫无底线和节操的发行价格匹配并不只是发生在翱捷科技上,像百济神州,禾迈股份…还有那些亏损股,伪科技股等等。散户和致力于维护市场公平的有识之士完全有理由怀疑抽屉协议的存在。

这种频繁高价发行,高估值发行绝对不可持续,这种行为无异于竭泽而渔、杀鸡取卵。辜负了管理层的一片对资本市场的呵护之心。

如今韭菜割得爽,日后鞭子抽身别喊疼


一:梦网集团 股吧

当 然 是 真 的 啦 , 特 意 给 你 查 过 , 点 理 财 上 面 的 媒 体 宣 传 中 就 有 相 关 的 背 景 介 绍 , 点 理 财 也 是 上 海 金 融 行 业 协 会 的 会 员 , 相 信 这 种 大 是 大 非 问 题 , 行 业 协 会 会 严 格 审 查 核 实 的 。

二:梦网科技股票股吧

   (2)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基于股城网所提供的服务的重要性,用户应同意: (1)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 (2)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一旦成为股城网的注册用户,股城网将通过电子邮件不定期地向用户提供财经、股市及新产品方面的信息和服务,用户将同意和接受,并不视上述行为为侵权行为或为垃圾邮件; (4)使用股城网理财产品,需要准确的计算用户帐户数据,因此要将用户的数据上传到券商的理财服务器进行计算,如果用户选择了数据上传,股城网视为用户已经同意和接受这种服务。

三:002123 梦网集团股吧

智通财经APP讯,梦网科技(002123.SZ)发布公告,该公司2022年6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称“辽宁证监局”)《关于对梦网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余文胜、李局春、朱雯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余文胜、李局春、朱雯雯:经查明,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2年1月29日,你公司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2)称,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0万元—4,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25万元—3,225万元。2022年4月1日,你公司发布《2021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称,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96.8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9,924.76万元,分别发生变动约-624.37%—-774.20%以及-1027.90%—-1444.93%。你公司上述针对同一事项信息披露前后存在重大差异。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余文胜、时任财务总监李局春以及董事会秘书朱雯雯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勤勉履职,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以及余文胜、李局春、朱雯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