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基金救助怎么还?道路救助基金多久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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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市)财政局、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长白山公安局,省内平安财险各分支机构:http://xxgk.jl.gov.cn/zcbm/fgw_98017/xxgkmlqy/202203/t20220301_8403643.html

一:道路救助基金怎么用

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寇雅楠摄

人民网呼和浩特6月10日电 (寇雅楠)“救助基金帮我们垫付了9万多医药费,实实在在地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今年3月16日,呼和浩特市民贺利民母亲突发交通事故,随之而来的是让他无法及时承担的高额手术费用,“在交警的帮助下,我了解到了救助基金,经过了简单的手续之后,顺利地垫付了医药费,让我母亲得到了及时的治疗,今天已经是她出院的第五天了。”贺利民说。

6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据发布会介绍,从2022年1月1日起,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工作5个月以来,救助基金垫付金额就突破了1000万元,受益人次近300人次。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累计接手315位基金救助对象的医疗救治工作。

据悉,2021年,自治区财政厅、公安厅、卫生健康委、内蒙古银保监局和农牧厅等7部门联合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内财金规〔2021〕12号),并确定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受托管理机构,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负责救助基金的日常管理、申请受理、垫付审核、资金支付和追偿等工作。将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纳入救助对象,同时,将垫付抢救费用时限由72小时延长至7日,进一步延长救助时间,让受伤的群众得到充分救治。

此外,自治区在12个盟市建立了工作机构,专人专职负责救助基金的管理。设立了24小时自治区道路救助基金热线96555和0471-3601199,方便群众及时申请救助基金;同公安交管部门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同医院建立了受伤群众抢救绿色通道;建立了基金申请信息系统,规范网上申请和审核流程,确保能够及时受理受伤群众垫付申请。


二:道路救助基金多久归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4 条、第25条、第26条的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 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 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 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 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1)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 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三:道路救助基金是谁申请谁还吗

道路救助基金是谁签字谁还。道路救助基金中的承诺书由谁申请就由谁签,也就是说受害者申请的就由受害者签字并负责偿还,肇事者申请的由肇事者签字并负责偿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需要受害人偿还,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
道路救援基金查不出来责任谁付,道路救助基金是谁签字谁还。道路救助基金中的承诺书由谁申请就由谁签,也就是说受害者申请的就由受害者签字并负责偿还,肇事者申请的由肇事者签字并负责偿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需要受害人偿还,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需要受害人偿还,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用于救助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基金。早在救助基金制度出台之初,五部委56号令第二条规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