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给缴纳维修基金怎么办?维修基金被物业掏空怎么办

jijinwang
【宿迁世纪紫薇苑违规收取费用至今不退】
网友发帖:我是宿迁世纪紫薇苑的一名业主,今年2月份交的房,然后我们就去拿钥匙,交了物业费,维修基金。等到后期我们准备装潢的时候物业告知我们不光收取装潢押金,还有砸墙保证金,垃圾清运费和封阳台押金,当时好多业主表示不理解,物业给的回答就是不服你们就去投诉,反正装潢必须得交这些钱。
其实这个钱封阳台押金2000确实不多,我就是看不惯物业这个吃相,拿着我们几百户业主的封阳台押金没有利息给他们用着?我们装好阳台,按照他们要求合规了就该退钱,拖了几个月不退也没有说法……

一:业主不缴纳维修基金怎么办

谢邀!

有可能存在的猫腻:开发商以业主不按时交维修基金和契税为由,规避、降低迟交房或迟办产权证的违约责任。建议查看合同,有没关于维修基金和契税缴交的时间及逾期责任的约定。另:维修基金,只需开发商提供一个由住建委监管的专户帐号,就可自行去银行缴存了;契税也一样,携带购房合同等资料去税局交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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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业不公示维修基金怎么办

电梯坏了一般是需要找到是什么原因,归谁负责就去修理的,并不是一开始就动用维修基金,有可能是开发商的问题,那就归开发商负责,而不是动用自己的维修基金去修理,具体可以看看带来的介绍吧!

电梯坏了维修基金千万别签字

电梯大修和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社区业主的利益,业主必须注意。现在有业主提出电梯坏了不签维修基金,也给出了以下5个理由:

1、原因一:电梯坏了,如果在保修期内,开发商负责维修;

2、原因二:如果电梯坏了,一定要找出电梯损坏的原因,如是物业公司过失、业主过失导致或者电梯维保公司维保不到位,这些原因就应该找相应的责任人维修;

3、原因三:电梯是否通过了相关质监部门的验收,需要出具安全检测报告。未通过验收的电梯发生故障,维修基金不能签字;

4、原因四:以前电梯出现过问题,保修期内物业不督促开发商维修,故意拖延,让“小修”变“大修”,直至不得不紧急启用维修基金;

5、原因五:物业未在小区内公布维修单位及维修费用的标书,电梯维护过程不能保证透明和专项资金。

电梯坏了是物业维修还是动用维修金

电梯坏了一般是用维修基金的,物业费一般用于物业日常的活动和管理,电梯坏了属于使用维修基金的范畴,一般都是用维修基金修电梯。在征求业委会的意见,经过业主投票通过后,就可以动用维修基金修电梯了。

小区电梯坏了物业不及时修理怎么办

一般电梯都是由专业的电梯维修公司维修的。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修人员及时进行维修。如物业长期无法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给业主带来不便,可向房管处物业科投诉,也可向技监局特科投诉。

所有住宅电梯的业主都是电梯产权的共有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电梯作为一种与广大群众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的特种设备,一直以来都十分



三:物业不干了维修基金怎么办

不缴纳违反了国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专项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专项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
1、房子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四:物业挪用维修基金怎么办

开发商私自挪用维修基金的是可以去房管局反应的,房管局是专门监管维修基金的。

五:物业套取维修基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除了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以外,还要处以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企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十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