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维修基金是什么意思?

jijinwang
既然这样,那为什么当初还要收什么维修基金?同时当初收的时候有告诉过你,即使你交了维修基金,以后你的房子也许也修不了,当初只有承诺,现在人家心里肯定不舒服!

一:专项维修基金是什么意思

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为维护建筑物的长期安全使用而应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

什么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该如何缴纳?又该如何申请使用?是否所有的维修费用都可以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本期【你问我答】,将为你逐条讲清关于专项维修资金的那些事。

问:什么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答: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问:专项维修资金按照什么标准缴纳?

答: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问:如何申请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四)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五)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六)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七)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问:当部分业主不缴纳专项维修基金时,该如何处理?

答:出现该种情况,可由业主大会要求未缴纳专项维修基金的业主进行补缴,这是业主大会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维护小区共同或公共利益之职责的管理权。如果允许某些业主不缴纳维修资金而可享有以其他业主的维修资金维护共有部分而带来的利益,其他业主就有可能在维护共有部分上支付超出自己份额的费用,这违背了公平原则,并将对建筑物的长期安全使用,对全体业主的共有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问:哪些维修费用不得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答: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以下维修费用不得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梁成栋综合整理)


二:契税和维修基金是什么意思

契税是房产买卖时,买家必须交的一种过户税费。
房屋维修基金,是为了保障房屋以后的正常使用,由房产业主在购房时提前交纳的一种经费,经费是用来以后房屋或房屋的配套公共设施出现维修时使用的。

三:维修基金过期作废是什么意思

民用住宅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保修年限一般是50年,屋面卫生间防水是5年,供暖制冷是两个周期,水电是两年,维修基金只能够能预见的十来年没修修屋顶和外墙渗水,没多少钱。其实住宅楼没你们想想的那么脆弱,混凝土的强度在浇筑后的28就能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随后50年都在缓慢增长,50年左右达到顶峰开始衰败,而且衰败的过程依然十分缓慢,看看国外的那些上百年的建筑就知道了,没有你们想像的那么脆弱。房龄大了其实最先出现的问题就是顶层渗水、外墙漆外墙保温脱落伴随渗水,这些物业都能解决,后期无人管理的话谁家渗水谁自己修,费用还都能接受。再然后的大件就是电梯,当检修不过关后就要换新的,这个钱当然是业主出,有物业的可以出面组织采购,一台虽然十几到三四十万不等,但均摊到每一户也不是不能接受,再有就是线路,大不了换个主线,室内的自己想办法。按法律国定,过了保修期的东西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房屋所有者自行承担。我觉得四五十年后这些房子需要维护,但费用并不是不可接受,按现在的物价来折算每户也出不了多少钱。至于结构安全保守估计80-100年是不会倒的。到那个时候,我们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高级阶段了,国家有钱,会帮着拆迁的,毕竟国家也不愿意看到一大群人住在危房里,万一出个事件也影响国家形象。现在农村不就在搞危房改造吗?以后估摸也是这个模式,反正房子不值钱了,国家可能会补提一部分钱让大家换新房,然后对旧楼进行拆除,或者百十年后国家富裕了,人口也少了,免费换置新房也不是没这种可能。现在网上有些好事之徒用极端言语评价数十年后的高层会成为平民窟,有点唯恐天下不乱的感觉,他们只是在博人眼球。维修保养是有过程的,费用也不是一下子就拿出来的。我觉得过分担心几十年后的房子状况是不是有点杞人忧天了?


四:车位维修基金是什么意思

维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

五:维修基金是什么意思,必须交吗

维修基金是指大修更新储备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期满后大修、更新、改造的资金。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每一个住户在购买新房的时候都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所以,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房屋维修基金的名字多年来经过数次变化,1998年时,叫做房屋维修基金,后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2007年,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最终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维修基金比例缴纳如何?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拓展资料: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2007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承重墙、屋顶、楼梯间以及电梯等等。然而,《办法》规定,若要支出维修基金,需遵循"双2/3特别多数原则",即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最终都要得到房产行政部门或相应管理部门的备案与审核同意才能成行。业主要先后到相关的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专户银行等多个部门办理房屋安全专业鉴定申请、维修方案预决算审计、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施工、申请专户银行划拨款项等九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