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如何列示支付的残疾人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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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二) 公务员因公致残七级 由所在单位支付的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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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作者:zhangpeiwen
2021年11月27日,我在发表了《话题(一):公务员因公致残七级 其公伤治疗等费用由谁来支付?》的原创文章,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等规定,公务员因公致残七级,其治疗公伤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那么,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应当包括哪些项目呢?欢迎讨论!
应当包括以下项目: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六)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七)劳动能力鉴定费;
(八)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九)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是:
一、2011年7月1日实施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工伤保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国务院发布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依据以上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因公致残七级残疾公务员,其治疗公伤由所在单位支付的费用应当包括哪些项目呢?您怎么看?欢迎围观、欢迎讨论,请在评论区留言。

你了解残疾人保障金这项支出应该计入什么科目核算吗?

今天就给大家来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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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全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收取的专用资金。你单位(机关、团体、企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应该按规定比例安排一定的残疾人在自己单位就业。注意:个体户不用交残保金。


如果没有达到规定人数,你就要缴纳一些钱出来。这就是出钱的出钱,出力的出力。


所以说,残疾人保障金还是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


那这项支出计入什么科目核算呢?


在财会2016年22号文出台之前,没有人争议这个问题,大家都觉得是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


财会2016年22号文出台,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变成税金及附加。



不仅如此,还规定把原来在管理费用中核算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也调整到税金及附加来核算。



也正是因为这个调整和核算范围的变化,大家对残疾人保证金计入那个科目也产生了争议!


残疾人保障金是否作为其他税费也从管理费用划到税金及附加核算呢?


其实把残疾人保障金也计入税金及附加也有其理由,残疾人保证金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及附加都是一个性质。属于税务局征收的政府性基金,教育费附加计入税金及附加,残疾人保障金不也应该计入吗?


当然也有觉得不应该计入的理由,以前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也没有包括残疾人保障金,改为税金及附加后,文件描述只明确增加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没有增加其他项。


虽然有个等其他税费,但是在更名之前同样有等其他税费,所以残疾人保障金还是按原来的口径,计入管理费用。


反正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就是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也有不同,有些计入税金及附加,有些计入了管理费用。


这是峨眉山股份公司2019的年报,其是将残疾人保障金计入税金及附加的。



这是茅台股份2019年的年报披露,其税金及附加项里面没有残疾人保障金这个项目,而且看表格数据合计是披露了所有税金及附加的明细,所有应该是没计入税金及附加,大概率是计入了管理费用。



所以,经过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披露的年报对这个残疾人保障金的核算口径其实我们发现都是有差的,所以这种争议在我们日常工作中肯定是常态化存在的。


虽然不管是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管理费用对损益的影响都一样,但是对于这个我们还是希望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作为核算的指导。


估计也是有很多人有同样的困难,也在财政部会计司网站不断询问,所以会计司网站给了回复,把这个问题予以了明确!



所以,以后大家残疾人保障金还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吧!

来源: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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