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没交房屋维修基金怎么办(哈尔滨房屋维修基金交多少)

jijinwang

龙头新闻讯 日前,哈尔滨市《关于规范和方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始征求意见,从10月24日至11月6日,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哈尔滨市住建局反馈。为什么要出台《通知》?哈尔滨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表示,在电梯故障、外墙脱落、水管爆裂、消防故障等应急情况下,可以不经过“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应急使用维修资金,快速保护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现状:专项维修资金积累多、使用少

据哈尔滨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早在1998年哈尔滨市就有了关于老旧住宅维修的相关规定,2006年哈尔滨市出台了《哈尔滨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08年10月14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有了这个《办法》,老旧住宅就像有了“养老金”一样,哪里出毛病,就有了维修的资金保障。为了保证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当时从严格规范安全性的角度考虑,以及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考虑,要求必须经“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才能启动专项维修资金。“双三分之二”,就是指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

哈尔滨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很多小区居民缴纳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后,由于出现问题的多数是顶层漏雨住户、冷山住户、下水道返水的底层住户等,而要花大家的钱维修部分居民的房屋,不能达到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所以,这些年来专项维修资金积累多、使用少。

问题:申请资金所需时间长、难度大

老旧小区顶层漏雨,小区电梯出故障,小区消防出现隐患,小区住户供水管线爆裂,有时并不会波及全部住户,小区想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被殃及到的业主就会存在不同意启动这笔资金的可能。但如果长期得不到维修,一旦出现火险、电梯停摆、漏雨造成墙体严重损害,供水管爆裂导致长期停水,遭受损害的业主会越来越多。可真的达不到“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这笔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就启动不了,没有钱,就不能维修。

记者曾采访过哈尔滨市珠江俊景小区,这个小区由于楼体外墙瓷砖年久脱落,给小区居民造成很大安全隐患。但由于小区历史遗留问题,有的住户没有缴纳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据该小区业主介绍,即使所有业主都缴纳了这笔资金,有的业主不在这里住,所以想启动这笔资金,应该也不是很容易。

办法:4种紧急情况可不经业主表决

哈尔滨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应急情况,哈尔滨市也是在全国各地调研的基础上,借鉴成功的管理办法,在保证安全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前提下,提出了《关于规范和方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这个程序需要的时间太长,如果走完这个程序,会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而出台这个《通知》可以大大缩短维修时间。

依据《通知》,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可不经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申请应急使用维修资金。可申请应急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4种紧急情况包括:

1、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经电梯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意见的。

2、消防设施故障,经消防救援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3、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屋顶或者外墙渗漏,严重影响房屋使用和安全,经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会同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业主共同确认的。

4、未移交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的二次供水水泵损坏或者水管爆裂导致二次供水中断,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经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会同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业主共同确认的。

此外,《通知》明确,符合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受益,单项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费用在十万元以下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可以采取一次性表决的方式,经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授权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分批使用维修资金。

属于一次性表决范围内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使用维修资金时不需要业主再次表决。一次性表决方式使用维修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且期限内使用总金额不得超过本物业管理区域维修资金交存总额的百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