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怎么支付工伤费用?工伤单位支付 和社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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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这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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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湖南高院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

单位给你交工伤保险了吗?

你的工伤保险是按多少钱的标准交的?

很多人认为工伤保险离自己很遥远,

殊不知一旦出事,

将直接关系到自己能够得到的赔偿金额。

日前,

湖南娄底双峰县人民法院就调解了

一起因工伤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工伤保险费缴纳标准减半,受伤后少赔6万元?

2019年5月,原告贺某进入被告湖南某机械公司工作。2020年8月,贺某在车间操作时受伤,伤情经工伤鉴定为七级伤残。

2021年12月,双峰县工伤保险局按湖南某机械公司为贺某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标准3172元/月向原告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贺某认为其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但公司仅以3172元/月的标准参保,直接导致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经仲裁程序无果,遂向双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湖南某机械公司支付其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造成的经济损失63136元。

未按实际工资水平申报,用人单位补足赔偿差额

双峰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湖南某机械公司虽然为贺某缴纳了工伤保险,但未按照其实际工资水平申报。经查,贺某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5286元,被告是以3172元/月的标准缴纳,擅自降低缴费基数,使得贺某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其应得数额。

即便用人单位在工伤发生后补足缴费基数,工伤保险基金仍会以工伤发生时而非补足后的缴费基数计算贺某的伤残补助金,因被告湖南某机械公司未按照实际工资申报给贺某造成的工伤待遇损失已无法通过行政途径补救。

经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由被告湖南某机械公司支付原告贺某工伤保险待遇差额共计38000元。

公司不按实际工资为员工缴纳社保属违法行为,也是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相抵触的。《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损失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本案被告降低社保缴费基数致劳动者未足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差额部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官郑重提醒,用人单位在给职工缴纳社保时,千万不要贪图一时的人力成本而降低缴费基数。

工伤待遇有哪些?

计算标准怎么定?

(一)

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

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

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

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

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

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

本人工资×7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二)

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

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

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

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60%

说明: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

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五、二十六条规定的标准如下: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24个月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18个月

七级伤残

本人工资×15个月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10个月

九级伤残

本人工资×8个月

十级伤残

本人工资×6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36个月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30个月

七级伤残

本人工资×15个月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10个月

九级伤残

本人工资×8个月

十级伤残

本人工资×6个月


相关搜索二:工伤死亡赔偿金由社保基金支付吗

法律分析:工伤死亡赔偿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无需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其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相关搜索三:工伤社保基金先行支付一般要多久

一般是3-4个月。具体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都本人;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部分费用在完成工伤鉴定,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后,一个月左右可以到公司账户,至于公司什么时候转到工伤职工账户,要看用人单位的效率; 3、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部分是按月支付,比如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费用是在受伤职工离职之后才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