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钱交给父母炒股 从业人员(券商从业人员父母可以炒股吗)

jijinwang
老公炒股赔光了所有的积蓄,还把我爸妈给的嫁妆、我婚前攒的钱一共40w全部骗进股市,外面有大量债务。我想死的心都有。剩下的钱他爸妈会帮忙一起还,预计五年可以还清。
我叫小翠,坐标深圳,老公月薪1.5w,我是全职家庭主妇,女儿两岁,租住在3k一个月的旧房子里,从认识到结婚五年,老公变着花样哄我开心,我一不高兴就顺着我,他除了迷恋高风险投资,没有其它缺点。
离婚我不舍,毕竟愿意宠我的男人,就他一个;在一起我又特别委屈,因为这些钱原计划在广州买房付首付;女儿特别喜欢爸爸,我若带着她走,该怎么向她解释?
踌躇了一年我还是决定留下,也许他吸取教训改过了呢?与他促膝长谈他发誓会改掉贪婪、投机取巧的毛病,以后好好工作,脚踏实地。
我原谅他以后,他对我特别好,我们的感情和好如初,男人有不切实际的野心,不经历现实的鞭打、不惨叫是不会臣服的。
现在我们依然买不起房,预计二十年内都买不起,只要我们关系好没有房子的家也是家,以后老了回老家住也可以。
这是网友发来的,我的点评:
被挣快钱吸引的人,多以悲剧收场。家败婚姻难维持,幸运的是男主有一位包容的妻子,仅用精神上的喂养她就满足了,不是每个喜欢冒风险的人都有这种枕边人,也不是每个闯祸的人都会改过自新。请珍惜平淡如水的生活,不富贵也无风险。

近日,上海证监局发布公告,前德邦证券从业人员郁某因借用他人名义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郁某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4.72万元,并罚款10万元。

据悉,2011年10月17日,郁某与德邦证券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10月至2018年6月期间,郁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先后就职于德邦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及上海南京西路、福山路证券营业部。

经调查,郁某共控制使用了两个人的账户,且主要使用其手机委托下单进行股票交易。通过使用上述两账户买卖股票,累计成交金额为2494.04万元,郁某共盈利54.72万元。

其中,郁某于2011年11月3日至2018年4月4日控制使用“冷某惠”账户,冷某惠为郁某母亲,“冷某惠”国联证券账户在2000年2月14日开立于国联证券上海邯郸路证券营业部。

另外,郁某于2016年6月22日至2018年4月4日控制使用“郁某强”账户,郁某强为郁某的父亲,“郁某强”的国联证券账户在2001年7月18日开立于国联证券上海邯郸路证券营业部。

对此,上海证监局指出,郁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控制并使用“郁某强”“冷某惠”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2014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关于禁止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了2014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违法行为。

根据郁某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14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郁某没收违法所得54.72万元,并处以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