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怎么产生的(维修基金网上怎么缴费)

jijinwang
烟台华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至今未交维修基金   2022-05-22 08:47     
招远华盈悦府2.1期45号楼自2020年1月交房时业主已将公共维修基金交到开发商手中,至今房产证未办理。业主投诉每次都是回复31、33、41、49商业E已提交资料,剩余12栋组织资料。公共维修基金未交到相关部门,证件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只是拖延时间。业主购买的商品房竟然是棚户区改造,购买的车库竟然是人防车位,开发商还私自将车位改建成车库进行售卖。立案违建的车库只是罚款,开发商售卖的可是人防工程。车库违建2月16日立案(招综执立字[2022]90001号)综合执法局回复只罚款,按照改建成本100多万的10%进行处罚。2期地下车库、车位有491个,卖了一半销售额有五千三百多万,到5月20日10点查询都没有在电话回复的信用烟台上公示,更不用说业主要求的纸质处罚内容。况且开发商售卖人防车位属于违法行为!业主自己到底买的什么房子、买的什么车库有知情权!希望住建局开发办能将关于棚户项目相关免征税证明,人防车位相关文件对业主进行告知或公示。
招远市2022-05-31 09:0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招远市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华盈二期共建设17栋楼均已验收完毕,开发商已提交部分首次登记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审查41、49、33、商业E、35、44、31号楼资料齐全,正在陆续办理首次登记,余下10栋楼开发商将于近期完成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下步将督促开发商及时提交办理资料,待审核通过后,将按程序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关于开发商违建车库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有关规定,按照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予以处置。目前案件处置的工程造价评估、现场勘查、询问笔录均已完成,正在进入案件处理的调查终结阶段。下步将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依法给予建设单位行政处罚。结案后,案件办理的相关材料将在“信用烟台”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您可以关注并进行查询。
      另经核实,华盈尚景小区人防工程集中在2.2和3.1期块内建设,其他地块无人防工程,目前华盈尚景小区人防工程正在施工当中,不存在您反映的购买到人防车位(车库)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版权来源:人民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本媒体账号;本文不代表本媒体账号的任何观点,如有问题,请私信予以处理)
关注山东家乡发展,关注百姓生活,欢迎大家关注我,每天更新分享给您最好的信息[谢谢][谢谢]

什么是公共维修基金啊?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代为收取的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和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大修、更新、改造的储备资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

1999年购房的职工,购房人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售房单位也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的标准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从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多层楼房、别墅一般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收取;高层楼房及多层带电梯楼房一般按照购房款3%的比例收取。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0%的比例,筹集公共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应当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之前,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条件具备的小区,经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将维修基金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干涉维修基金的正常使用。

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应设立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照单幢房屋设置。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维修基金不足时,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的主要来源就是业主买房时缴纳的吗

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当房屋买卖或者赠与过户的时候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契税。目前的契税税率为房产交易价格的3%。但存在减免情况,无论是新房和二手房都按照以下几点规定执行:

(一)非北上广地区

1、购买首套房:若房屋面积≤90㎡,契税税率为1%;若房屋面积>90㎡,契税税率为1.5%。

2、购买二套房:若房屋面积≤90㎡,契税税率为1%;若房屋面积>90㎡,契税税率为2%。

3、购买三套或以上套数住房、非住宅:不论房屋面积大小,契税税率为3%,无减免情况。

维修资金如何建立起来?

百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都要交纳一定的款项,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就是其中一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屋面、外墙面等共用部位和住宅区内的道路、消防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对于交保险的人来说,“养老金”就是退休以后维持正常生活的保障金。而对于房屋来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就是维持房屋正常使用的保障资金了。那么可不可以不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呢?答案是否定的。    从维修责任角度来看,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我国房屋产权持有形式已形成多元化格局,居民个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比例越来越高。房屋维修、更新、改造和管理责任,已由过去国家或单位承担,逐步改由现在的房屋产权人承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关系到相邻住宅、整栋楼、整个小区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关系到全体业主和社会公共利益。早在1998年,国家就出台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开始着手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丹东市也于2000年9月制定了《丹东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丹房局[2000]63号),开始收取并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形成了房屋保障制度的雏形。近几年,随着《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陆续出台,国家重新颁布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交存、使用、管理等方面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我市结合实际适时制定了《丹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丹房局[2008]56号),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使我市的维修资金各项工作走上了正轨。    当出现屋面墙体渗漏、住宅区内道路破损等问题时,维修责任由房屋产权人承担,而国家和单位等部门不会再出资承担维修责任。如果百姓个人购买房屋时不交存一定的专项维修资金,就会因没有保障资金而无法维修,从而影响房屋使用安全,降低房屋使用寿命。    从百姓利益角度来看,给房屋投入一份“养老金”,上了一份保险,是保障百姓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事情。由此,才能使我们居住的房屋更安全、舒适,得以长久使用,减少日常烦恼,并使房屋的价值得到保值增值。    因此,只有百姓充分认识到交存住宅维修资金的重要性与意义,才能积极交存这部分资金,并按相关政策规定,自觉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公司维修资金是通过收取物业费建立起来的。求个采纳,谢谢!

如何申请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规定,业主个人不可申请使用。只有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门或机构)办理维修基金支用审核手续。审核手续办结后,凭审核手续到指定银行支取维修基金。 (一)属已购自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以下统称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申请; 2、经居委会核实属房屋维修范围的,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房屋维修费用分担的相关业主名单后,征询业主意见并据此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网上下载及复制件均可使用)送交原售房单位; 3、原售房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到维修基金交存银行打印银行存款对账单并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审批表》、《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支取明细表》后,持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维修基金的审核手续; 4、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持批件及相关资料到交存银行按照居委会意见办理转账,直接转入居委会指定账户,由居委会将维修基金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 (二)属已购直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拟修房屋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拟修房屋维修基金存储情况; 2、区房产管理部门将维修基金查询情况反馈给居委会,居委会征询相关业主意见并提出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 3、由居委会负责委托房屋维修企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 4、居委会持房屋维修预算书、业主明细表及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提交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后,由居委会选聘维修企业、签订维修合同并组织实施; 5、居委会到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