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中的三峡基金

jijinwang
说几句关于三峡工程的话
三峡工程是世界水电装机容量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它在海内外都有很大的影响力。三峡工程从最初的梦想到付诸实施,中国人争论、思考、研究了近一个世纪。
因为争议很多,三峡工程上马前官媒曾推出“三峡论坛”让人们发表意见。三十年前建设三峡工程的提案在人大讨论通过时反对和不支持的票非常多,可能创下了中国内地至今赞成率最低的纪录。
三峡工程已经建成,此前的争议也一直未断。这项耗资巨大影响深远的工程,至今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防洪、发电、通航,这三项预想中的目标都实现了吗?
通航:三峡工程可改善库区以上内河航道增加通航里程;但库区以下河道水位平均下降了近两米,通航条件受到影响。
目前三峡船闸的通航时间和通行量比大坝建成之前有改善么?
发电:三峡装机容量世界第一,只要有充足的水源保障发电量也会是世界之最。这可直接带来眼前的巨大经济利益。
三峡建设时投入了巨额资金,也是从全国电价中加收三峡基金的。运行几年收支应有一本向公众公开的明细账,这也是对全国人民有个负责的交待。
三峡库区移民付出了很多牺牲,三峡工程也应对他们有个长远的安置和补偿性安排。
三峡建设时称有了高峡出平湖的景观,但也改变了原有的自然风貌。在保障安全和人流适度的情况下,三峡大坝应免费向国人开放观光。不能把自然风光围起来就成了某些人收费谋利的工具,全国人民可都是为建设三峡工程出过钱的。
防洪和生态影响,这个更需要较长时期的数据积累来分析研究。泥沙淤积、河岸垮塌、气候变化、山体改观、生物回游等等地质和生态影响不是十年八年就能看清的。

一:电费中的三峡基金还在收吗

通俗易懂的讲一下,抛砖引玉:
1,电费还贷基金,能源附加各个省来跟各个省是不一样的,用于国家重大自电力项目建设的由国家提取,设定提取金额,各个省份执行,如:三峡移民基金;各个省也会根据省内情2113况确定本省电力重点建设项目,在电费中提取。
2、一般来讲,每个省会根据本省情况,5261由发改、物价局部门根据不同电压等级核定本省基准电费,然后在基准电费的基础上加上还贷4102基金、能源附加费,最终形成居1653民电费、工业用电电费、商业用电电费,等不同电价的电费。

二:电费中含有三峡基金吗

因为各地电价不一样,用发电量乘以电的价格就是电费。三峡电站初期的规划是26台70万千瓦的机组,也就是装机容量为1820万千瓦,年发电量847亿度。后又在右岸大坝“白石尖”山体内建设地下电站,建6台70万千瓦的水轮发电机。在加上三峡电站自身的两台5万千瓦的电源电站。总装机容量达到了2250万千瓦,年发电量1000亿度。。所以电费也还是很多的。

三:电费三峡基金取消了么

本次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先生认真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国是,反映社情民意,并主要针对当前我国电价改革、基本口粮供给安全、弘扬企业家精神、光伏补贴发放、减免光伏行业税费、发展光伏产业破解雾霾之困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思考和仔细调研,尤其就 “取消电价组成中基本电费与基金及附加”等热点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

刘汉元委员谈到,近年来,随着我国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已处于中速发展时期。在此过程中,虽然全国上下已高度重视雾霾问题,但危害程度并未得到根本改变,不少地方还有加重的趋势。在此背景下,尽快从供给侧到需求侧建立起市场化的体制机制,充分鼓励发电端的清洁能源生产和用户端需求侧的电力消费,大力推进汽车电动化、能源消费电力化和电力生产清洁化,多用电、少烧煤,电力先行,将成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解决雾霾问题的根本出路。

他指出,1953年以来,我国开始对大工业用电实施两部制电价制度,并列入《供电营业规则》、《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之中。该制度由两部分组成:其一是基本电费(基本电价),反映的是用电的固定成本,当用户申请变压器安装容量后,不论用电与否每月都需向电网缴纳,计算方式有按容量计算和需量计算两种;其二是变动电价(电度电价),是供电成本中的变动费用,这和用电量的多少直接相关。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现行电力体制已不能匹配当前市场发展需要,尤其当前实行的两部制电价制度已暴露出较多问题,已无法适应当前经济形势,亟需改革。

同样,在当年国家经济欠发达时期,为扩大财政积累,支持各种公用设施、民生工程的建设和发展,由电网企业从电费中代收各种“基金及附加”费用,包括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中央直属水库移民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地方小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附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特定时期,这些“基金及附加”的收取对促进国内公用事业的发展,补充财政的不足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国家电力事业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此背景下,“基本电费”仍长期收取,尤其“基金及附加”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有的过时还在继续收取等系列问题,已不合时宜,到了应该优化和调整的时候。可以说,在我国当前经济下行的背景下,“基本电费”和越发臃肿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已经给企业带来了严重负担,甚至影响到投资决策。

刘汉元委员认为,当前继续收取基本电费和基金及附加已无合理性。他提出,按照基本电费的定义,收取用电企业的基本电费是为了国家经济和电网发展的需要,以建设相应配套的容量来满足用电企业的需求。目前,与基本电费相关的变电站投资建设与维护,线损和变压器损均已由用电企业承担,但企业只要装了变压器,即使不用电也要长期缴纳不低的基本电费,这实属不合理。在经济形势较好、企业满负荷运营时还能承受,但当经济形势低迷,政府去产能、大刀阔斧进行供给侧改革的今天,许多企业经营十分困难,基本电价的问题就愈加凸现。以四川为例,目前全省在用户容量315KVA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基本电费按容量电价为26元/KVA、需量电价为39元/KW,并由国家电网收取。在企业正常生产负荷的前提下,基本电费分摊成本已高达0.05元/千瓦时及以上,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生产成本,大大降低了企业市场竞争力。

此外,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作为满足社会准公共需要的基本形式和载体,既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形式,也是政府非税收入的主要构成,其初衷是扩大积累、压缩消费,让普通老百姓支持国家建设,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中央和地方财力都已今非昔比,但“基金及附加”不仅没有取消的迹象,反而有加快膨胀的趋势,有的甚至还被纳入预算管理进行固化,其中比较典型的是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当年举全国之力修建三峡工程,随着2009年基本建成完工,该项基金也正式结束其所负使命,理所应当地退出了历史舞台,但政府在取消该基金后,又开始征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以用于三峡工程的后续工程、南水北调及一些地区重大水利工程的建设使用,征收为期10年,事实上还是延续了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收取。

对此,刘汉元委员提出三点建议:

1、尽快取消“基本电费”和“基金及附加”

鉴于长期收取“基本电费”已缺乏合理性,尤其是在我国经济下行、民间投资大幅萎缩的今天,“基本电费”已给企业带来了沉重负担。因此,建议国家尽快取消“基本电费”,并广泛推行大企业直供电政策。此外,当前“基金及附加”种类多,增速快,严重挤压了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空间,令资源的价格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市场的供需状况。事实上,“基金及附加”作为特定阶段的产物,其使命已经完成,理应退出历史舞台。因此,建议国家尽快梳理并取消各类“基金及附加”。

2、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

为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精神,在保障电网企业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下,我们建议,电网企业应从计划经济思维模式转变为市场经济思维模式,主动考虑和兼顾各市场主体利益,尤其

3、减少电网企业非市场经济职能

国家应尽量优化和减少电网企业代收代支的各种费用,减轻电网企业的负担,真正做到桥归桥、路归路,让其轻装上阵。这样才有利于电力先行,有利于电改推进,有利于电力的产销直接见面,有利于减轻中间环节的税负,从而推进我国从全球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的转变,同时推动电力成为我国乃至世界未来主流的能源消费方式,推动汽车电动化、能源消费电力化、电力生产清洁化,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严重的雾霾之困,为我们自己,也为子孙后代留住青山绿水、白云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