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买房子住房基金怎么取?买房子住房基金怎么提取

jijinwang
每天都能接几个惠州卖房子的电话
中介说现在首付打折。利率很低,我想说这个行情谁还敢买房子的,也不是不敢买,主要是现在套路太多,一不小心就会上当受骗,一个朋友的朋友去年买的房,销售保成可以使用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果现在还在扯皮,还问我有没有个三五十万先周转一下,我现在连饭都快吃不上了!

一:买房子住房基金怎么办理

5月18日

银川市6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促进银川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简称《实施意见》)

因城施策

鼓励银川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同时

2021年出台的

《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加强版“银八条”)

随即废止

《实施意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

此次政策调整明确了,在银川购房的个人,购房数量和购房主体不受户籍限制;银川市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转让期限不做限制。这是对之前购房人资格限制的解锁。

通过调低首付比例降低购房者前期筹款压力,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个人购房者信用情况,合理确定住房贷款利率,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职工购房向来是合理购房者当中的主力,此次政策调整将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放开异地贷款宁夏区域限制,调整扩大至全国范围,允许全国范围内缴存公积金职工在银川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全面放开“组合贷”业务,对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同时又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容许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就意味着购房者可贷款的金额不再受到单一贷款的约束,“组合贷”能够有效解决公积金不够、商业贷太贵的两难境地,为购房者减轻负担提供了政策支持。

《实施意见》也对开发商前期资金使用约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松绑,将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挂牌起始价的50%。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

同时,调整了预售资金拨付条件。工程施工至首层室内地坪标高时,拨付监管重点资金的20%,完成外立面装饰的,拨付重点监管资金的85%;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资金拨付比例由90%提高至95%;监管账户未达到监管额度,但满足相应支取节点留存余额要求的,容许特例支取。

《实施意见》将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装配率由50%下调至35%,有效降低了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同时,通过推行绿色建筑,支持企业应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促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行装修交付,鼓励提升住宅品质。并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过程中,保障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同步进行。

《实施意见》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信用评价为AA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正负零”预售。同时,优化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实行帮办代办,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将房地产项目从赋码到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时限由40个工作日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

“坚持房住不炒的总基调不变,根据市场对房屋产品的实际供需关系,适当调整房地产调控政策,更加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银川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全国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来看,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住房基金买房子怎么用

住房公积金怎么使用?看你到底是想把住房公积金用到哪个地方去?

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你购房的时候,如果你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话,那么要计算你住房公积金上一年它的余额有多少,然后根据住房公积金的余额可以享受多少贷款。

还有一个是住房公积金必须交满6个月,你才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

另外一点是,如果你想把住房公积金拿出来,那么你可以考虑房子在装修的时候申请住房公积金。

最后一点,如果你不在你所在的城市买房,然后你辞职了之后,当你不在这个城市里工作,然后你的户口也不在这个城市,那么你的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直接拿出来的。

所以你看你购房公积金主要用途是什么?你是想用住房公积金来贷款,还是住房公积金用来装修,还是你先把住房公积金拿出来用,用途不一样,那么住房公积金使用的方法也是不一样的。


三:教师买房子住房基金多少

你好!教师的公积金与大众是一样的,没有特殊,都为同一种公积金。
想更全面了解公积金的相关知识,可以先看下这篇文章
公积金是什么?有什么用?看完你就懂了
教师的住房公积金,是由学校和教师个人按照同等比例来缴纳,缴存比例为5%至12%,也就是最低的缴存比例为5%,最高的缴存比例为12%,缴存基数为五险一金的缴存基数,也可以按照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总收入的月平均工资来作为缴存基数,新参加工作的教师,第二个月来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上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缴存基数。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作为教师所在学校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由当地财政核定以后,在预算或者核定费用中列支。
以教师每月6000元的工资为例,假如学校是按照8%的比例来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自己需要缴存住房公积金480元,同时学校也需要每月缴存480元,相当于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每月有住房公积金存款960元,一年就是11520元,如果在个人平时没有买房需求,装修需求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假如在教师岗位连续工作30年,那仅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就有现金345600元,在自己今后办理退休以后,这是不太引人注意的巨大存款,对于保障自己今后老年生活,改善自己的退休待遇,都具有非常巨大的影响。
关注专心保,1对1免费咨询,秉承专业、客观、中立的态度,为你挑选更高性价比的产品,让买保险变成一件容易的事!

四:买房子的时候怎么取住房基金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1.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1.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第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七)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依照前款第(一)、(二)、(三)、(五)、(六)、(八)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九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三章 提取证明材料及提取额度
第十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外,还应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职工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还应提供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
第十一条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共有房屋产权的,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十二条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款期间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含提前还款金额)。
职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提前还款凭证所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前还款金额。
职工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十三条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按照《青岛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其中,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承租人和配偶在本市应无产权住房。租赁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住本市住房,年房租超过承租人及配偶年工资收入的10%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十四条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提取账户全部余额,并可申请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五条 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申请人可提取医疗费用结算单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患者实际支付医疗费用结算单列明的自负部分。
第十六条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第七条第(一)、(二)、(三)项,第八条第(四)、(七)项情形的,最多允许申请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最后申请提取时限不得超过贷款还清之日起1年。租赁本市住房的,最后申请提取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到期之日起1年。符合注销账户条件的,仍可办理注销账户提取手续。
职工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不受本条限制;委托终止后,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符合本条的规定。
职工部分或全部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以转账方式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不受本条限制。
第十七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
第十八条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第十九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经办人。
第二十条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金额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或委托银行为职工出具银行存单。
第二十一条 根据提取审核工作需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要求职工追加辅助证明材料。职工应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配合相关的调查核实工作;职工拒绝配合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取审核中止:
(一)职工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二)职工拒不配合提取审核工作的;
(三)职工涉嫌提供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手段妨碍提取审核工作的;
(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进行提取审核的。
中止提取审核的情形消失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恢复审核,提取审核的期间继续计算。
2. 带上 全额的正规购房发票
4. 带上 公积金存折(最好去银行把最新的流水账打印出来)
5.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填写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理由 勾选  购房)
工作人员办理,5分钟搞掂,出具公积金提取证明
拿上这份证明 ,到公积金存折开户银行 柜台办理
1至3个工作日钱款可到账
注:如果公积金存折是建设银行的,可以直接去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