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基金嵌套什么意思(基金嵌套是什么意思)

jijinwang
在宝能收购万科股权的事件中,收购资金的最底层原始资产有70亿元万能险,宝能只能买几亿股万科股票,杠杆不够。于是,它们就和两个私募基金合作,通过几个通道形成嵌套,将70亿元放入银行,利用银行“存一贷二”业务从银行获得贷款200多亿元,再加上万能险的70亿元,就得到了约280亿元资金。宝能购买了万科十七八亿股,占18%,变成万科第一大股东,然后通过股权抵押、融资融券等融资杠杆工具将收购资金增至450多亿元,占万科2 000多亿元的25%。随后,宝能登堂入室,向万科提出董事会改组。

针对多层有限合伙架构下,自然人LP分得所得的税目归属问题,在目前的政策规定下还存在一定的争议,部分地区税务机关也认可在存在嵌套有限合伙的结构下,自然人合伙人按照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近期厦门市税务局12366在网上留言中作出了明确答复,认为即使存在双层有限合伙的情况下,仍应穿透所得的性质,即底层为股权转让所得的情况下,最上层的自然人仍应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我们认为这种观点也是合乎政策规定的。

问题内容:

A有限合伙投资到B有限合伙,B有限合伙投资到C企业,B卖掉了C的股权将分配款转回给A,A为自然人合伙人代扣代缴所得税是按股息红利申报20%个人所得税,还是按财产转让-股权转让申报20%的个人所得税呢?

如果按股息红利申报,红利指的是哪一部分,分配款中包含了投资本金和收益,能否以收益申报纳税?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4-2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