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北京律师基金 ,彭剑律师 安保基金

jijinwang
不听劝告坚持投资私募基金,收益未兑现请北京律师维权过程中又遭遇律师套路!今天上午,我的一位大学同学与我联系,述说了请律师维权反被律师套路一事。同学的现状,应证了我二年前的担忧。

二年前某一天,这位外地同学来电向我咨询他欲投资位于北京大兴的一家私募基金事宜。我对这方面的投资素来不看好。由于监管困难等原因,投资私募基金风险极大。我劝他小心为妙,但他却十分看好,请我把把关,随即把拟签的合同发给我看。我看了之后,认为其中某些条款对他不利,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一晃两年多过去了。今天上午同学打电话来说那笔投资的本金去年拿回来了,但收益没有拿到。他与认识的其他投资者共20来人委托了北京大兴的一家律所代理起诉对方主张合同约定的收益。双方订立的代理合同约定的代理费是这样的:先按诉讼请求数额的5%支付,待委托人拿到案款后再支付案款的5%。我们业内称之为半风险代理。

近期北京大兴法院陆续就他们的起诉分别作出一审判决,基本支持了他们的请求。这本来是好事,问题出在对于部分判决,被告提出了上诉。代理律师提出先交的5%代理费仅负责一审,如果委托人需要该所代理二审,需再交5%。对于他起诉案子的判决,对方也提出了上诉。他无法接受,便向我咨询。

我表示只要代理合同没有明确如果发生二审需另行收费,律所就不应该就代理二审主张收费。再说从整个合同代理费的约定来看,意味着律师在收取5%代理费之后,代理完成所有诉讼(包括强制执行)任务后,才能根据对方主动履行或法院强制执行到的案款的5%再行支付代理费,其中当然包含可能发生的二审。

同学认为我说得在理。我说你们据理力争,沟通未果,可向大兴区律协或司法局投诉解决。

一:郭锐律师 基金

为更好的发挥法律专业人才优势和专家智库作用,进一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盘活国有资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助力河东“四个之区”建设,11月16日,河东区司法局携手区律工委、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了“企业破产重整、清算与不良资产处置高峰论坛”。

本次论坛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知名院校的专家、学者,市人大、市高级法院、市国资委、市司法局、市律协和区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部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负责人、本市知名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共350人出席参加。

01欢迎致辞

河东区副区长李明海致欢迎辞

李明海同志代表河东区在论坛开幕式上致辞,他指出: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之际,来自知名院校的专家学者、市有关部门的领导、企业界、律师界的各位嘉宾汇聚一堂,共商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是一项很好的探索和实践。河东区真诚地欢迎各位专家学者为河东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同时感谢各界有识之士积极发挥智库作用,为党委政府决策、化解法治难题、促进“四个之区”建设献计献策。

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丹萍致欢迎辞

王丹萍同志在致辞中指出:律师作为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次论坛充分体现了律师工作服务深化改革、践行社会责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希望广大律师、法律工

02

主旨演讲

论坛主旨演讲环节中,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教授作了题为《破产法实施进展及下一步改革》的主旨演讲。李曙光教授客观总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实施以来的进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破产、重整及不良资产处置领域立法的下一步改革方向。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强兆彤法官作了题为《天津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经验总结与问题分析》的主旨演讲,系统介绍和梳理了本市法院系统审判破产类案件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思路。

郭锐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锐律师作题为《“锦”力前行、破产法市场化下的机遇和挑战》的主旨演讲。

宗士才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宗士才律师作题为《深刻领悟破产制度、灵活运用破产工具》的主旨演讲。

王枫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枫律师作题为《工业企业破产重整事务要点探讨》的主旨演讲。

与会嘉宾、政府领导、律师界代表和企业界负责人围绕论坛主题和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提出了一些宝贵意见建议和前沿性观点。

作为论坛的牵手人,河东区司法局表示:此次论坛的成功举办,得益于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领导的关心与支持,得益于高校专家学者的


二:彭剑律师 安保基金

安保基金? 安保应该是安全保障的意思。 安保基金是什么东东啊?我还真没有听说过。是弄错了?还是地方性的政策? 企业可以提取五险一金,即: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你能再详细解释一下吗?

三:律师事业发展基金

在依法纳税,扣除公共费用、办公费用、律师工资、装备费用后,在进行利润分配之前,律师事务所每年应提取不少于10%的发展基金,不少于4%的培训基金。律师事务所每年从律师个人年度收入中提取2-3%作为风险基金,最高额为2万元,提足2万元后不再提取,风险基金如有支出,必须及时补足。

四:律师从事基金业务

证明自己有处理相关案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