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基金是什么(过渡性是什么意思)

jijinwang
【过渡性养老金政策,究竟在什么时候失效呢?】
毫无疑问,所谓的过渡性养老金,其法律根据是视同缴费年限。所有依法享受视同缴费年限待遇的人员,都可以依法领取过渡性养老金。这主要是涉及到有两大类退休人员: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面分开介绍:
一、企业职工过渡性养老金政策执行结束的大致时间:2034年前后
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发布实施。其中明确规定: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确定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见截图一)这个规定,就是企业职工享受过渡性养老金以及资金来源的行政法规根据,自然极其重要。
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该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即:1997年7月之前参加工作,1997年7月之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是企业退休人员中的“退休中人”。这一部分人既有视同缴费额年限,又有实际缴费年限。在养老金计算中,是必须按照新办法进行计算的。在养老金中不但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同时还要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总结一下就是:凡是1997年7月底之前正式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都必须享受过渡性养老金。
从这个时间点出发,就可以进行大致的估计:以25岁参加工作为例,在35年之后本人年满60周年,退休最迟的男性职工都全部退休,也即:大致在2032年全部退休,企业职工的过渡性养老金政策全部执行完毕,从此退出历史舞台。由此看此政策还需要10年时间。如果很现实地考虑到下一步延迟退休政策的出台,估计须向后顺延大概2-3年,即为2034年。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过渡性养老金政策执行结束的时间:2054年前后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决定全国统一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关于退休中人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决定明确规定:“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也就是说:凡在2014年9月底之前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依法享受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当然也都可以依法领取过渡性养老金的政策待遇。
假如本人最迟在2014年9月底之前参加了工作,当时的实际年龄25岁,也是35年之后,最迟退休的男性年满60周岁,即为2049年。到了此时,延迟退休政策肯定正式落地大范围实施,再向后顺延5年,即为2054年。
总之,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要将过渡性养老金政策全部执行结来,至少是在30多年之后的2054年前后,还早着呢。
三、简单地概括一下过渡性养老金政策执行结束的时间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依法享受视同缴费年限待遇的企业职工,自然一律都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其中最迟的大约会在2034年前后退休;而机关事业单位的,最迟的大概会在2054年前后退休。只有在这两类人全部退休之后,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就彻底地完成了历史使命,过渡性养老金政策也最终失去了适用对象,这时,过渡性养老金政策就可以彻底取消了。
很明显,对于企业职工,还得大约10年时间;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还得大约32年时间。概括为一句话:离过渡性养老金完成历史使命,还远着呢,千万别急!!

过渡性养老金属不属于基本养老金,为什么?

过渡性养老金属不属于基本养老金?首先是判断所谈对象是企业养老金计算,还是事业单位养老金计算?从基本养老金这个名词来分析,本人判断所谈对象是企业养老金的计算。过渡性养老金只有在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养老金制度改革(简称改革我们地区是93年)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职工,这里暂称企业"中人"才有这项养老金。即职工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调节金四部分组成的。

改革前退休的企业"老人"和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企业"新人",不存在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因地制宜有所不同,有些地方以制定之年逐年递减逐步为0。所以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企业"新人",基本养老金只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项。

对于事业单位改革并轨是以2014年10月1日为界线,以此分"老人"、"中人"、"新人",但养老金计算方法是与企业不同的,否则不会高于企业同类人员2-3倍。因此没有过渡性养老金之说。

因此我可以这样说:对于企业退休人员中的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人员而言,过渡性养老金属于基本养老金其中之一。

过渡性养老金是什么?

过渡性养老金指的是什么?

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哪些人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

《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基本养老金只包括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而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在实践中还存在所谓的“过渡性养老金”。对此《社会保险法》并没有规定,但这并不是立法者的疏漏,而是因为过渡性养老金正如其名字一样并非基本养老金的常态,它只是特定历史背景条件下的产物,在未来终将停止发放,因此,没有必要在新法中予以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在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在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领取基础养老金(现称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还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其支付水平由各省级政府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经测算后确定,并报原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实践中各省级政府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有相应的支付方案和计算方法,总体差别不大。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下列参保人,享有过渡性养老金。1.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2.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前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2006年7月1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富国基金10029是什么基金

富国天成红利基金(100029)是混合型基金。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