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犯法吗(证券从业人员直系亲属能不能炒股)

jijinwang
最高法院行政法官会议纪要
法律问题:违法的短线证券交易如何认定,即交易标的、交易时点、交易方式、主观目的分别如何认定?
  法官会议意见:特定主体的短线交易之所以为各国证券法所禁止,是因为特定主体极易利用信息优势通过此种短线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并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该种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短线交易的交易标的、交易方式、交易时点、交易目的等方面的认定,根本标准是特定主体是否可能利用其信息优势、决策优势通过此种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等。

1、哪些炒股方式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是如何规定的?

那些炒股方式是犯罪行为,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是犯罪行为。

1, 内幕交易就是利用没有公开的消息来交易来获利的行为,这简直是利用职务盗窃,而且不是小偷,是大盗,动辄都是盈利几十万、百万元甚至千万元计算,何为内幕消息,

二, 投资者常见的是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损失;

实际上还有重大的股利分配计划。

处罚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5倍罚款,2,市场操纵,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其中就包括对敲对倒、涨停板操纵股价等方式。

处罚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5倍罚款。

不管是内幕交易还是市场操纵严重者都可以进行司法移交,但截止目前司法移交的案例很少,有几个高级官员曾因内幕交易被移交司法,市场操纵司法移交可能就是某私募大佬了。

3,就是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

这主要是公募基金高级管理人员的非法交易行为,不少人因此获刑,获利往往巨大,有的高达数千万元。这是刑法修正案中有规定。

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要谨慎,说的就有投资的风险,和触犯交易规则的风险。以下是禁止的。

1.代客理财,也就是代理客户炒作账户。

2.非法荐股。推荐股票是必须要有投顾资质的。

3.内幕交易。关联人知道相关消息,却提前布局,想要获取暴利。

4.操纵股票市场。利用大资金优势,恶意拉升股票,然后高位抛售。

5.非法炒股。一般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是不允许开户炒股的。还有基金公司等工作人员。

当然还有很多很多。祝愿2019股民们都能顺顺利利。

我是夭夭,专注财经。等你关注哦。


2、限制证券从业人员炒股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

支持,防止证券公司倒闭,卖彩票的自己也不要买彩票,开,赌场的自己也不要赌

首先,目前不是限制证券从业人员炒股,而是禁止证券从业人员炒股!

给出的理由也很充分,主要理由:即为保证公平公正,防止证券从业人员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信息优势,职务便利获利,这里不做详细展开!

至于是否合理与符合实际,个人观点如下:

1、是否应该全部禁止

大部分证券从业人员主要为客户经理或证券经纪人,即证券公司的类似销售岗位。主要职责与一般行业销售无二,发展客户,进行理财产品销售,客户维护等等。要说能接触到什么上市公司高管透露的内幕消息,几乎完全不可能!

就好像说一个卖挖掘机的,就能接触到并掌握造挖掘机的核心技术,几乎是不可能的!

2、目前实际情况如何

接触过证券公司一般员工的应该都知道,从业人员利用各种方法炒股,是非常普遍的情况!试想一个连股票都没交易过的客户经理,如何发展客户,如何与客户谈论相关业务。而假如真是这样一个客户经理来为客户服务,客户如何能信任这样的从业人员!

就好像一个连厨房都没进过,菜都认不全的师傅,却每天教学生如何烹饪,最终不就成了个笑话!

3、证券从业人员是否水平真的高过普通投资者:

有人说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就高会与普通投资者争利,个人认为这里的专业可理解为业务水平,即为客户办理各种业务的水平,并非一般理解炒股水平。就业务水平而言从业人员肯定需要比普通投资者更为熟悉了解。

但如果是炒股水平的话,可以举个朋友的例子说明:

原来朋友在证券公司工作,说其公司首席分析师的老丈人在他们营业部设有账户。每天这位首席分析师都会给他老丈人专业解盘,分析,指导。很多散户大户就因为这个每天来营业部与他老丈人交流。

最终结果是,两年后这位首席分析师的老丈人因账户亏损严重,前来办理销户!


因此个人观点,目前的这个规定是否合理有待商榷,或者是否能够在适当时机修改的更有针对性,而对于一般从业人员适当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