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诈骗医保基金(哪些属于诈骗行为范围内)

jijinwang
【公安部:严厉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各类诈骗医保基金犯罪活动】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二级巡视员王永明:今年4月9日,公安部会同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等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与医保、卫健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拳出击、全力以赴,迅速掀起打击整治高潮。截至9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犯罪团伙25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819名,追缴被骗的医保基金2.3亿元,联合医保部门关停处置医药机构277家,形成了严厉打击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和有力震慑。下面,我详细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一、全警动员,全面挖掘问题线索。为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公安部成立由分管副部长任组长,新闻宣传、经侦、治安、刑侦、食药、网安、法制、科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打击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级公安机关与同级医保部门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共同梳理既往行政处罚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可疑线索;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点多面广信息渠道多元的优势,特别是驻医院警务室的作用,广泛收集举报线索;联合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秘密摸排,走访特殊疾病患者、医保报销数额异常偏高等重点人员,全面摸排违法犯罪线索。
二、突出重点,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医疗保障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诈骗医保基金的重点犯罪行为,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诈骗医保基金犯罪活动,成功打掉涉案犯罪嫌疑人47名,已申领医保基金1073万元的四川达州“3·01”诈骗医保基金案,打掉涉案犯罪嫌疑人23名、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的河北廊坊“12.20”诈骗医保基金案等一批重大影响案件,极大震慑了此类犯罪。

借用他人医保卡配药、囤药后,按照谈妥的价格卖给收药人,从中牟利,这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近日,上海崇明警方破获一起医保诈骗案。

2019年底

茅某在逛街时

看到路边有人

发放“收药”小广告

上前搭讪后

发放广告的孙某告诉茅某

他可以高价回收

用医保卡配到的药物

在利益诱惑下

茅某动了心

当时就和孙某

相互留下联系方式

并记下回收的一些常规药

2020年2月里的一天

茅某拿着用家属的医保卡

囤到的药物

到上海跟孙某

进行第一次非法交易

并通过微信转账

结算了药品交易费

之后

尝到甜头的茅某

打定主意

以为父母治病为由

借用老年邻居的医保卡

骗开药品

并与孙某商定

高出开药费3成的价格

进行交易

近期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

发现有部分

老年人的医保卡账户

存在异常

经研判

有诈骗医保基金的可能

上海崇明警方

及时展开调查

经缜密侦查

警方查证犯罪嫌疑人茅某

自2020年以来

在崇明居住地

先后借用

19名老龄邻居的医保卡

分别在崇明多家社区医院

医保定点药店

假冒退休职工名义

骗开大量药品

囤积后定期贩卖给

收药人孙某

孙某在未取得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

再以高价

将药品对外销售

从中非法牟利

2021年11月23日

犯罪嫌疑人茅某、孙某

被崇明分局经侦支队

抓获到案

2人对违法犯罪行为

供认不讳

经调取支付记录

两人非法交易医保药品

金额40余万元

目前

犯罪嫌疑人茅某

因涉嫌诈骗罪

犯罪嫌疑人孙某

因涉嫌非法经营罪

被依法刑事拘留

同时

警方将进一步问询案件中

涉及提供医保卡的

19名持卡人

并继续侦办

犯罪嫌疑人孙某的“下家”

警方提示

冒充他人身份骗取医保药品、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倒卖医保回收药品属于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惩处。

来源: 警民直通车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