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类股票基金

jijinwang
内地与香港的ETF即将纳入互联互通
中国内地和香港的投资者,很快将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在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ETF。
香港和中国内地监管机构宣布,双方最终已经就将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纳入互联互通达成一致。外界对此期待已久,但该方案此前多年曾多次推迟。
初始资格要求已经列出,包括将在香港上市的ETF限制在最近六个月日均资产规模不低于17亿港元(合2.17亿美元)的ETF,以及只纳入标的指数主要追踪香港上市股票的产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在一份联合公告中表示,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在对方交易所上市的符合条件的ETF。
公告称:“为进一步丰富交易品种,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便利和机会,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已于2016年就ETF纳入互联互通投资标的达成共识。”
不过,两家监管机构指出,该ETF互联互通方案至少还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才能正式实施,投资者才能开始使用该机制。
公告称,在相关交易结算规则和系统准备完成、获得所有相关的监管批准、市场参与者充分调整其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就绪后,方可正式将符合条件的ETF纳入互联互通。
此外,公告补充称,跨境监管执法合作安排仍有待落实,投资者教育措施仍有待确定。
2016年,当建立ETF互联互通——允许全球ETF提供商向规模庞大、增长迅速的中国内地市场销售在香港上市的ETF——的设想首次提出时,该提议引发了一股新进入者的热潮。
截至2021年底,在上海证交所(Shanghai Stock Exchange)上市的ETF的资产规模达到创纪录的1.14万亿元人民币(合1800亿美元),同比增长26%,仅投资ETF的散户投资者去年实现盈利的比例超过了同时投资股票和ETF的投资者。
但随着该方案的实施多年来一拖再拖,投资者的兴趣已经减弱,担忧也在增加,即在初始阶段将对参与的ETF引入严格的资格要求。
上周五,香港和中国内地的交易所公布了获准参与ETF互联互通的ETF的资格准则。
香港交易所(HKEx)宣布,为了符合该方案的所有条件,由香港证监会监管的“南向”ETF必须以港元计价,且最近六个月日均资产规模不低于17亿港元。
合成ETF或杠杆及反向产品将不被纳入,而且跟踪的标的指数发布时间必须至少满一年。
此外,还规定了跟踪的标的指数中内地和香港上市股票的最低权重,以及其他指数要求。
一些业内人士可能担心,最初的投资限制不会向香港或中国内地的ETF投资者提供任何他们无法通过本地公司的现有产品获得的东西。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Ashley Alder)上月警告业内人士,首批纳入这一拖延已久的计划的ETF产品的资格,将受到其基金规模、交易量和追踪的指数的限制。
欧达礼在一年一度的中国资本市场(China Capital Markets)会议上表示:“ETF互联互通的范围起初可能看起来很窄,但我希望,随着该方案获得吸引力,资格将有所放宽。”
欧达礼在演讲中表示,ETF互联互通的首次推出将采取“试点”方式,旨在“试水”。他敦促渴望参与更广泛方案的资产管理公司不要过于焦急。“在这里,耐心是一种美德。”他补充说。
6个月前,香港和内地的金融监管机构以及主要股票交易所表示,他们已就将ETF纳入现有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整体方案达成共识。该机制推出已约8年。
操作程序的复杂性——包括调整三家交易所不同的清算和结算周期、ETF份额的赎回和创建方式,以及不同交易所之间的假日交易结算安排——延迟了ETF互联互通的推出,并严重挫伤了投资者对该方案的热情。
今年年初,《Ignites Asia》在香港采访了多位业内专业人士,他们都不认为会出现强劲的初始投资资金流,许多人指出,为了确保成功,需要纳入非常多类型的产品。
*《Ignites Asia》是由FT Specialist为资产管理行业的专业人士出版的新闻服务。报道范围涵盖从新产品发布到法规及行业趋势等各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