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投基金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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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道创投网2022年6月1日从官方获悉:北京适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适创科技”)宣布完成近亿元A及A+轮融资,本轮融资由IDG资本、红杉中国领投,亚杰基金、水木清华、方信资本跟投。适创科技表示,将借助本轮融资持续扩大研发投入,加快新品开发,扩充研发人才,并且,将加快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打造多层次、多维度、多平台的全方位品牌体系。
适创科技专注于计算机辅助工程和智能工业设计的研究和应用,自主研发底层算法求解器,提供云原生智能化的云端仿真及智能设计服务,在制造过程高性能CAE算法、智能优化算法以及工业软件研发等领域已经处于国际前沿水平。

一:创投基金是什么意思

  所谓“创投”概念是指主板市场中涉足风险创业投资,有望在创业板上市中大获其利的上市公司或者自身具有“分拆”上市概念的个股。深市创业板市场将分步推进,中小企业板的设立为创业板的设立拉开了序幕。目前国内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信息产业与生命产业。具有创投概念的个股中,以投资创业科技园的居多,包括投资参股各著名大学的创业科技园。

二:独角兽企业 创投基金

大家应该都清楚一点,独角兽基金是国家的意志,所以独角兽创投是非常靠谱的,现在很多年轻人都非常关注独角兽基金,可以先从独角兽基金成立的初衷上看,用普惠金融解释更合适一些,如果愿意长期投资的人,可以考虑独角兽创投。
首先简单说一下基本概念,即独角兽、CDR、战略配售、独角兽基金。独角兽,原本是指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初创企业,也就是接近70亿人民币的企业。这个估值不应该太高。目前从a股来看,总市值超过70亿元的企业有1442家,占比41%。但国内同类独角兽概念企业上市要求较高,估值要求200亿元,有营收要求;或者只是足够的技能通过。
二、为什么要推出独角兽创投
首先,独角兽基金是由证监会,牵头的,从考试和晋升的速度来看,大家都充分感受到了国家对这件事情的重视。5.29基金公司提交申请时,证监会将在6.6给予回复,6.11-15的认购期为个人投资者。每个人都应该对周末促销的力度有深刻的认识。同时,据说首日总募资规模达到200-300亿元,仅招商银行就达到100亿元。更进一步说,国家关心的不是独角兽基金,而是CDR。独角兽基金只是为了防止CDR回归a股后对a股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谈论最多的是CDR回归中国后a股的吸血鬼问题。
由以上几点可见,独角兽创投是非常靠谱的,因为独角兽主要是代表着国家的意志。同时独角兽也超过10亿美元的初创企业,如果有网友想要购买基金的话,可以考虑独角兽创投,因为独角兽是一项非常不错的选择。

三:创投企业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创投:创投是创业投资的简称。创业投资是指专业投资人员(创业投资家)为以高科技为基础的新创公司提供融资的活动。与一般的投资家不同,创业投资家不仅投入资金,而且用他们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和信息网络帮助企业管理人员更好地经营企业。所以,创业投资机构就是从事为以高科技为基础的新创公司提供融资的活动的机构。 所谓“创投”概念是指主板市场中涉足风险创业投资,有望在创业板上市中大获其利的上市公司或者自身具有“分拆”上市概念的个股。深市创业板市场将分步推进,中小企业板的设立为创业板的设立拉开了序幕。 目前国内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信息产业与生命产业。具有创投概念的个股中,以投资创业科技园的居多,包括投资参股各著名大学的创业科技园。如龙头股份、大众公用、东北高速、全兴股份、常山股份、中海海盛等。 创投概念的上市公司,一般属于高风险、高收益行业,投资者千万不可盲动,应以波段炒作为宜,因为其题材概念炒作成分偏重,风险较大,不属于市场价值投资的主流。

四:非创投企业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

老师,我们企业属于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份额转让是否属于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复:
不需要。合伙人份额不属于企业股权;因此,合伙人转让合伙人份额,不属于印花税应税项目,不需要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参考: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进一步明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问题二
老师,我们企业属于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复:
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参考:
参考12366北京中心答复:(答复时间:2020-05-29)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
问题三
老师,我们企业属于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是按照“经营所得”还是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复:
情况一:非创投企业
若是你属于非创投企业,则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是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5%-35%。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在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三季度政策解读现场也作了明确解读:
问:合伙企业发生股权转让行为,自然人合伙人取得的所得应该按照什么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复: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其纳税人,合伙企业转让股权所得,应按照“先分后税”原则,根据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其自然人合伙人的分配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情况二:创投企业

若是你属于创投企业,则可以选择:

1、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

财税〔2019〕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一、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

老师,我们企业属于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是否并入收入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复: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
国税函[2001]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五

老师,我们企业属于合伙企业,先分后税如何理解?

答复:

“先分后税”不是“有利润时未分配时暂不征税,分配后再产生纳税义务”,正确的理解是“有利润后,先分别计算每位合伙人的份额,当月就产生纳税义务”。

合伙企业分的不是账上的利润,而是分的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
财税[2008]195号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问题六
老师,我们企业属于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法人合伙人,则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否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答复:
不免税,由于不是直接投资,而且也不是居民企业之间,因此法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分红不属于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所得,不能免征企业所得税。
参考:
1、《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明确,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问题七
老师,我们企业属于合伙企业,但是分不清成立普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主要区别在哪?
答复:
区别一 责任承担不一样
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
2、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合伙人既有普通合伙人也有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区别二 出资人数不一样
1、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投资人数没有上限规定;
2、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也就是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
区别三 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不一
1、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当然,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2、而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中的事务,只有普通合伙人才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力。
区别四 能否与本企业进行业务交易
1、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有限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当然,合伙协议约定不能进行交易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区别五 营业执照上名称不一样
1、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2、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参考: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问题八

老师,我们企业属于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复:

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问题九

老师,我们几个人要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我不想当GP,因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怎么办?

答复:

你可以自己先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用你控股的这家有限责任公司在合伙企业中担任GP。

好处:

好处一:

风险隔离墙,切断个人和合伙企业间连带责任。

好处二:

方便更换实际控制人,可以在公司层面换股东,避开合伙人会议和合伙企业工商登记。


问题十
老师,我是一家合伙企业,申报完了合伙人的个人经营所得的个税后,将剩余的利润打到合伙人的个人账户,是否还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答复:

由于已经申报缴纳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因此允许将剩余利润打给投资者个人账户,不再需要重复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参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五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照上述政策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十一

老师,我们企业属于合伙企业,都是自然人合伙人,合伙企业是否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答复:

合伙企业本身不纳税,合伙企业本身既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不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参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