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只有个别公司收物管基金

jijinwang
一楼下水道堵塞是大家使用造成的,是人为的,所有大家应该共同出钱疏通。
楼顶漏水是老天造成的,受影响只有享受顶楼优势的人家,所有应该顶楼的人出面解决。
可以自己修,也可以让物业来修。
因为物业收了房屋维修基金,就负有建筑物管理和修缮的责任。

物业公司为啥这么狂!不服务也得交物业费?

因为物业公司绝大部分是开发商的!现在你应该明白了!物业这个物种已经到必须整顿的地步了!是扫黑除恶遗漏的死角!

为啥这么狂,因为物业不是真正的老板,真正的老板就是你懂的,如果你投诉他们只有和稀泥不尊重法律,他们叫灭火,闷声发财的就是他们,哪怕他们工资只有三四千,他们可以抽大重九。

既然有些业主这么讨厌物业,为什么要有物业公司呢?物业是否属于老实行业?

先谢你邀。

“为什么要有物业公司呢?”这类问题,都是非常复杂的社会命题,不是几句话就能讲明白的。


物业管理,再说一遍,这不是咱们自己的发明。它起源英国,发展成型于美国,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自香港,经深圳引入内地,至今已经有近40年的发展史。

目前国内广义概念的物业管理,其服务遍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包括:

商业物业例如各类商场、市场、农贸市场、步行街,

工业物业例如厂房、高架桥、码头、科技园区、

办公类物业例如写字楼、银行、办公楼;

其他类物业例如公园、博物馆、学校、医院等等等等


“业主这么讨厌物业。”,这主要是指物业管理的一个主要分支,住宅类物业管理。

应该说,我国引入物业管理,最早就是在住宅类的领域,它是房改政策延伸的产物。而且,自引入之日起,直到今天,即便是各类相关配套法规在不断完善和健全的前提下,住宅类物业管理一直是伴随着争议和质疑;甚至是愈演愈烈。


服务业本身就很不容易做好。物业公司作为比较特殊的服务型行业,要想得到业主的认可和支持,更是难上加难。这其中的原因更是非常复杂,既有业主的问题,更多的是行业自身的问题。


目前来看,住宅类物业管理依然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专业化程度不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

市场上的各类物业公司鱼龙混杂,多数物业更多是注重私利,缺乏服务意识,服务质量难以保证,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择手段的大肆侵占原本属于业主的各类公共收益。

而在现行法规下,业主一方却缺乏行之有效的维权手段,心有余而力不足。

这些都是造成业主与物业长期对立的关键所在。

物业管理公共基金是什么?

展开1全部

你说的应该是“公共维修基金”主要是用于房屋主体及小区其他公共配套设施,过了保修期之后,进行大型维修或者更换所预备的费用,这笔费用是由开发商代收,业主出一部分,开发商出一本份,一般标准是总房款的2%—3%,小高层、高层是3%。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时候,物业公司如果需要动用维修基金,需召开业主大会,将钱的用途向全体业主说明,进业主同意后,由业主共同出具证明,交由当地房管部门,由房管局将钱交付物业公司,费用时候后物业公司需提供详细有效的费用使用证明,并公布给全体业主监督。如果成立业主委员会则由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提出的用途进行审核,同意后出具证明交由当地房管部门,由房管局将钱交付物业公司使用,物业公司必须出具有效的费用使用证明,并公布给业主监督只有涉及到小区主题房屋的维修,公共设备的维修(维修只的是大型维修,中小修由物业公司从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用中支出)更换才能够申请公共维修基金。

大型物业维修基金为什么有的不收

展开1全部

没有什么大型物业维修基金

在你购房时,会随同房款收取一笔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由政府的建筑主管部门收取。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同时收取物业管理费与公共维修基金合法吗?

合法。公共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除正常运行维修养护范围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的基金。而物业管理费收取的只是公共设施设备小修和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二者的使用目的不同。物业管理费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但它的支出必须得到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认可。而公共维修基金是小区公共部分的维修资金,它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或开发公司代收,并存入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帐户,其使用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审批后才能使用。

专项维修资金与物业管理费有什么区别

您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资金。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收取的费用。按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费一般包括人员工资,清洁卫生费,共用部位、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用,资产折旧等,其中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就是您所说的物业费中的维修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费中的维修费虽然都由业主缴纳,但归属、管理方式各不相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物业主管部门代管,由业主决策使用;物业费属于物业公司所有,由物业公司决策、统筹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1、两者收费单位不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国家收费,由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一并收取,并出具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物业费由物业公司收取,用于物业日常服务工作支出。2、两者收费周期不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次性收取,在款项未使用完毕之前,不得再次收取。物业费属于日常费用,按月计费,按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周期持续收取3、两者用途不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公共区域、公共设备设施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物业管理费用于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管理、维护、小修及企业办公开支等等。4、两者的托管单位不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初期由政府指定部门托管,后期由业委会托管。物业管理费由物业服务企业自收自支。维修基金与物业管理服务费有本质区别,物业管理服务费是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所支付的酬金,归物业管理公司所有;而维修基金是房产所有人对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和设备进行正常维修保养所提供的资金。维修基金来自所有业主,其所有权归所有业主。只有业主才有权使用和支配维修基金,一般情况下要由全体业主授权业主管理委员会对维修基金进行管理和使用。除此之外,任何人或机构在未征得全体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的同意下管理、使用或支配维修基金,都构成对业主们的侵权,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