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收回流失的文物怎么办

jijinwang
民藏的希望:
新“文物法”的修订,是国内民藏人的希望,也是破解民间文物发展困局的钥匙。
藏富于民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弘扬传统文化,推动和促进文化大繁荣,实现文化兴国的一项重大举措。
长期以来,国有收藏是收藏的主体,而民间收藏则一直扮演着补充者的角色,因而始终得不到重视与认可。
也没有规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中华五千多年的海量文物,放在国家博物馆的毕竟是少数。
近几十年的大开发造成了绝大多数的藏品留在了民间得以保护,一部分流出国门。
这也成为海外创造财富的手段,并变成传承有序,在国外不管是青铜器,古玉器,古陶瓷等等都是可以自由交易的。
外国人拿中国祖先创造的东西,来大赚中国人的钱,反过来国内人收藏的这些东西到是不合法,不让正常交易。
这种对民间收藏不公平的大山,一直压在民间收藏人的身上,应早该解除了,这个社会是一个资源社会,谁先抢占了稀少资源谁就有话语权。
如果一直限制收藏、不让或限制国内藏家交易,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老祖宗五千年的珍贵古代艺术品,都会漫漫损坏或流失国外。
国家支持鼓励民间收藏,未来几年或将成民间文物翻身之年,种种迹象,都在印证一个问题,松开文物艺术品的枷锁,让它自由地飞。
解决当前经济发展的瓶颈,也许给了艺术品一个机会,当前急需着手调整制定文物保护、文物市场(商业)、文物鉴定三个方面的法律法规。
加大民间文物方面的理论研究力度,从文物理论研究的角度,调整文物法规的制定思路,改变文物保护法,一法独大的文物法规格局。
是探讨破解民间文物发展困局的钥匙,所以《文物保护法》的修订是全国收藏家的希望,修改的合情合理,才能促进中华文化合理保护利用和发挥发展。
我认为新的文物法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保护,发展,传承,就要保护国家民族的文物安全,保护民间收藏古代艺术品的权力。
并使这些古老的文物,和古代艺术品活起来,使之成为宣传,教育,发展中华文明的载体,使之成为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方向才算正确。
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保护和利用并重,只有充分利用好了老祖宗留下来的这些财富,才能在更高的基础上保护好文物。
国家鼓励和支持“非国有“资本,投资私人博物馆的优惠政策,让民间收藏的社会文物活起来,鼓励和支持各地区设立《文物+古代艺术品保护专项基金》,支持社会文物+古代艺术品的资产量化。
鼓励和金融机构的对接,成为金融新品种,合理利用起来这些宝贵的遗产,保护收藏家对自己的收藏品、艺术品、古代文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力,应该是收藏合法。
让公民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好散落的民间社会文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与责任,新文物法的修订,关系到国家社会文物的保护和措施的落实,关系到国家文化产业大繁荣、大发展……

6月17日,《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与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古籍保护公益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国图签约。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将发挥公益基金募集与管理优势,为古籍保护项目提供资金和管理资源;国图将发挥组织开展全国古籍保护工作的专业优势,协调行业资源及专家,推进古籍原生性和再生性保护。

为加快合作产生成效,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联合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立“字节跳动古籍保护专项基金”。字节跳动首批捐赠1000万元,与国图合作开展古籍修复、人才培养、古籍活化与古籍数字化等公益项目,将重点修复《永乐大典》“湖”字册等国家珍贵典籍,这是社会力量首次介入《永乐大典》的修复。(小 章)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