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型基金怎么入股企业(契约型基金怎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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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是大问题,也是上市的核心,股权结构设计需要特别慎重。
实践中,以下十大陷阱值得警惕:
01、股权代持
国内的民营企业股权代持非常普遍,但上市有股权清晰和实际控制人稳定的要求,即股权代持必须还原且保持实际控制人24个月(创业板与科创板)或36个月(主板与中小板)稳定,而监管机构一般不认可股权代持还原作为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的理由。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上市主体自始至终不要使用股权代持(否则即使还原也将成为审核重点,非常麻烦),而已经实施股权代持的企业建议至少提前24个月或36个月还原并完善证据以应对监管审核。
02、股权集中
很多民营企业自始至终由家族内部控制所有股权,既没有员工股权激励,也没有引入外部投资机构。
这种情况给监管机构的感觉就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建议至少少量进行股权激励与引入外部投资机构(相应可以给予一定董事席位),以免构给上市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03、股权分散
很多企业由于创始人资金实力有限,为了加快公司发展只能不断引入外部投资,造成创始人股权不断稀释。
一般来说实际控制人持股不低于40%方不构成上市障碍,在股权比较分散的情况下一般至少不低于30%,建议企业发展过程中充分考虑此项并提前进行筹划。
04、集团公司
近年来,监管机构鼓励整体上市,但很多公司以集团方式多板块进行运营,最终仅选择业务发展良好的业务板块筹划上市。
在这种情况下,拟上市主体与集团及其他业务板块之间人员、财务、业务、资产、机构等的独立性往往成为重点,很多企业因为独立性欠缺成为上市障碍。
另外,将来最终股东减持需要交“两道税”(25%企业所得税和20%个人所得税),这也是以集团部分业务上市将要面临的问题。
05、持股平台
很多公司为了减少股东变动的麻烦和保持股权的可控性,在给员工做股权激励的时候会通过设立持股平台形式进行。
如果持股平台是合伙企业,虽然避免了“两道税”问题,但也会面临锁定期比较长(实践中一般都是实际控制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从而锁定三年)和激励效果比较差(员工间接持股认可度较低)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建议企业给予核心高管的股权激励通过直接持股进行,给予中低层员工的股权激励通过合伙企业进行,并考虑可否由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06、出资来源
很多企业因为所处行业和业务规模原因初始投资比较大,也有的企业因为原企业不规范,启动上市后重新大额出资设立了新公司。
在这种情况下,出资来源问题将成为关注的重点,下表是常规的核查要求建议提前筹划和准备:
其中,如果出资来源于其他公司利润的话需要提供纳税报表,如果纳税报表亏损或微利的话将很难获得监管机构认可。
另外,实践中如果以专利、非专利技术出资也会被重点关注,因为其中很多要么是原任职单位的专利、非专利技术(职务发明,存在纠纷风险),要么是拟上市主体的专利、非专利技术(公司的资产,不能用于对公司出资)。
07、外部投资
绝大部分拟上市企业都会引入外部投资,补充资金并完善公司治理有利于上市,但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特别注意各类对赌条款,一方面不影响控制权稳定性且非与拟上市主体的对赌上市申报时才可以保留;另一方面要注意对赌业绩的可实现性以及投资机构要求的特别权利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2)引入外部投资前后注意与原主要客户或供应商(特别是投资机构有关联的客户或供应商)商业条款没有重大变化,或者新增的重大客户或供应商与其他一般客户或供应商的商业条款没有重大差异。
(3)如果外部投资机构承诺给企业一定额外的资源支持,建议明确到投资协议里面,否则慎重考虑。
08、合作伙伴
客户、供应商等合作伙伴入股拟上市企业在实践中较为常见,可以操作但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单一客户或供应商尽量不要超过5%,否则视同关联交易披露;
(2)客户或供应商入股价格与同期投资机构入股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视同股权激励作股份支付处理;
(3)入股前后双方合作条款不要发生重大变化(含价格、交货、付款期限等)。
09、公司合营
实践中,很多公司存在拟上市主体自然人股东或董监高入股拟上市主体子公司的行为(即拟上市主体与其自然人股东或董监高合营)。
2019年4月之前,监管机构明令禁止这种行为(因为可能在内部关联交易过程中产生利益倾斜从而影响上市主体归属于母公司的利润从而影响股民的利益)。
2019年4月之后,监管机构虽然开了口子,但要求在确有必要且中介机构充分核后方可保留。因而建议类似合营尽量清理,否则必要性一般很难解释,会给上市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0、特殊股东
工会、职工持股会不能成为拟上市主体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三类股东(契约型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通过新三板进入的可以在核查清楚后保留,非通过新三板进入的不行。
在职公务员、党员领导干部、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等不得成为股东。

什么是契约型基金?什么是公司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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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法律依据不同。公司型基金组建的依据是公司法,而契约型基金的组建依照基金契约,信托法是其设立的法律依据。

2、基金财产的法人资格不同。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资格,而契约型基金没有法人资格。

3、发行的凭证不同。公司型基金发行的是股票,契约型基金发行的是受益凭证(基金单位)。

4、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发表自己的意见,可以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受益凭证后,即成为契约关系的当事人,即受益人,对资金的运用没有发言权。

契约型基金是怎么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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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又称单位信托基金,是指把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为当事人,通过签订基金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而设立的一种基金。

契约型基金是依托信托法或参照信托法理组建的基金,其设立依据是基金契约。基金契约在有信托法的国家(地区)为信托契约,在没有信托法的国家或地区则参照信托法的精神。

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信托)契约募集投资者资金。

基金经理人根据基金(信托)契约进行基金管理活动;基金收益依据基金(信托)契约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

日本、韩国、我国台湾的证券投资信托,英国与我国香港的单位信托都是契约型基金。我国大陆目前的证券投资基金采取的是契约型基金形式。

契约型投资基金又可分为两种类型:

1、单位型投资基金。

2、基金型投资基金。

后者的规模和期限以及筹资和投资活动均没有固定限制和按单位独立区分。代理机构根据所投资有价证券价值计算出每一份受益凭证的净值,再加上管理费、手续费等费用,及时公告受益凭证的买价和卖价,投资者可依其买卖价格,买卖手中的受益凭证。

扩展资料:

世界各国的共同基金形式繁多,但根据共同基金的法律地位进行分类,可分为契约型与公司型。契约型是基于一定的契约原理而组织起来的代理投资行为。它由委托者、受益者和受托者三方构成。

委托者是基金投资的设定人,即设定、组织各种基金的类型、发行受益证券,把所筹资金交由受托者管理,同时对所筹资金进行具体的投资运用。

受益者即受益证券的持有人,是普通投资者,其购入受益证券,参加基金投资,成为契约的当事人之一,享有投资收益的分配权。

受托人一般为信托公司或银行,根据信托契约规定,具体办理证券、现金管理及其他有关的代理业务和会计核算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契约型基金

公司总投资30万 我个人投5万占多少股份?

如果只按资金占股来衡量,占股六分之一。主要需要看股权协议规定和执行情况。类似技术,劳力,人头儿等是否计入股份,同时,盈利如何实现。百分之十七点五的股份,至于多少股,要看你们总股份定多少股了。不过你只要知道你占17.5的股份就行了如果没有特别协议只按投资金额来分配股份的话你占的股份就是:5/30=16.67%

有人想入股,公司估值怎么算

绝对估值法:1.DDM模型(Dividend discount model /股利折现模型)DDM模型的适用分红多且稳定的公司,非周期性行业;DDM DDM模型的不适用分红很少或者不稳定公司,周期性行业;2.DCF /Discount Cash Flow /折现现金流模型)DCF估值法为最严谨的对企业和股票估值的方法,原则上该模型适用于任何类型的公司。但是比较复杂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须对公司的营运情形与产业特性有深入的了解在相对估值方法中,常用的指标有市盈率(PE)、市净率(PB)、EV/EBITDA倍数等,它们的计算公式分别如下:市盈率=每股价格/每股收益,市净率=每股价格/每股净资产EV/EBITDA=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市盈率适用于利润为正,且贝塔值接近1.不能用于亏损企业市净率适用于拥有大量资产,净资产为正,固定资产很少的服务性和高科技企业不适用EV/EBITDA较PE有明显优势,与税收政策和资本结构无关。PEG=市盈率/增长率,适用于高成长性公司亲,这个很简单你可以通过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接下来再公司行业前景、目前经营状况给予合理的加减即可粗略算出公司估值。看你公司价值,他入股的百分比来算,盈利也是这个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