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维修基金如何使用 ?

jijinwang
三供一业房改房小区的公共区域收益归属问题
阳***      2021-10-13 14:46     
小区经过三供一业移交后,目前存在三种情况,一部分已经办理了产权证,一部分为职工集资建房(购房合同约定为购买的是建筑面积,包含土地使用权),剩余的都是房改房出售给了职工。
现在业主想要利用公共区域收益弥补小区维修基金,但是接收单位以“产权全部归属单位,小区产权属集体所有,用地性质属国用土地,故不涉及公共收益问题”为由,把公共区域收益侵占了。我们认为这不符合《民法典》对共有部分的规定,恳请领导及相关部门给出权威性的解释!便于我们业主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回复XA_未央区
网民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初步了解,根据市剥离办发《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属地区县(开发区)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32号),渭滨社区各直管小区(西核公司各家属小区)物业管理分由2个物业公司实施。其中渭滨小区A、B、C、D区,西安核工业干休所移交西安未央团鑫建设有限公司渭滨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管理;西核高层小区、西核公司东区家属院移交华衡物业进行管理。 因小区年代较长,加之部分移交手续及资料较为复杂,区街相关部门需进一步对接西核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明确。同时,区街相关部门将主动与您对接沟通,对有关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如您关于此问题有任何疑问,也可直接联系我区住建部门及谭家街道进行咨询,联系电话:86263303,86619777。 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曹宝利 联系方式:86263303,86619777

一:房改房维修基金使用如何申请

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申请程序是申请、审查、核准、发放,即由房屋的所有权人向当地的居委会进行房屋维修申请,经居委会审查核实后将申请表提交房屋的原售房单位,由单位进行维修基金的提取,最后去银行办理转账业务即可,需要注意的是,维修基金是由居委会进行使用。
如果是一般情况,需要由相关业主、业主大会或物业公司等作为主体提出使用建议;业主大会或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向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维修基金划转至维修单位。如果是紧急情况,不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通过。而且,自区县建委或房管局作出的批复意见之日起24小时内办理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第二十三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2、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3、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5、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
6、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7、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二:房改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2008年2月开始,市民买房时所要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将不再按照房款的2%缴交,而是按照每平米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比例缴纳。日前,建设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将于2009年2月1日起实施。1998年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自2008年9月16日以后,凡kfs登记拿到预售许可证的小区,其小区维修基金统一标准为带电梯120元/平方,不带电梯75/平方。(拆迁小区除外,另作标准处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0月30日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财政部联合签署,现已发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三:房改房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你好!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代为收取的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和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大修、更新、改造的储备资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

四:房改房有维修基金吗

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今天浅谈房屋专项维修基金。

首先咱们来认识一下房屋专项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

房屋维修基金的名字多年来经过数次变化,1998年时,叫做房屋维修基金,后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2007年,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确定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17年7月1日后确定为房屋专项维修基金。

其次房屋维修基金由谁交、怎么交、交多少?

房屋维修基金由购买人与开发建设单位共同交纳,具体交纳标准分两个时间段来阐述

第一阶段:1998年7月2日—2017年6月30日

房改房维修基金由购买人和售房单位共同交纳。购房人在交付购房款时,须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交纳维修基金,存入资金中心指定的代办银行,代办银行为购房人开具《个人维修基金专用交款书》,同时资金中心从售房款中按届时房改成本价10%的比例,提取售房单位应交纳的维修基金。

商品房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共同交纳。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手续时,须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交纳维修基金,存入资金中心指定的代办银行,代办银行为购房人开具《大连市城市住房维修基金专用收据》。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购房人须将该收据提交给交易所审验。禁止任何单位代收购房人交纳的给维修基金。开发建设单位暂按届时房改成本价5%的比例向资金中心指定的代办银行交纳维修基金。在办理房屋拆迁批复手续时,应交纳维修基金总额的30%,在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应全额交清维修基金。

购买与住宅异产毗邻的非住宅房,购房人和开发建设单位须按本条上款规定交纳维修基金。

第二阶段:2017年7月1日之后

1、电梯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200元,其中业主交存50元,开发建设单位交存150元(含电梯专项70元);

2、无电梯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130元,其中业主交存50元,开发建设单位交存80元;

3、地下建筑物及不共用公共电梯的房屋按无电梯房屋标准交存。

最后政策依据: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

2、《大连市城市住宅售后共用部位、共同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大房屋发2001年 77号)

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政发〔2017〕24号)

财税诉述

2021年10月7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