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10万创业基金 ?创业基金能申请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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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6w给孩儿做创业基金,也许真成功的。孩儿不学,给个多少都没用,培训班就愿意找这样的。

一:个人如何申请创业基金

原标题:汉坤 • 观点 | 详解《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2022版)》

实习生肖君对本文的写作亦有贡献。

2022年6月2日傍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通知》”),对基金业协会2020年2月28日发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证券类)》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非证券类)》进行了更新,并同时系统整合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

相较2020年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非证券类)》(“《登记材料清单(旧版)》”),《登记材料清单(新版)》本次所涉及的核心修改大致可分为强化、简化和整合三大类,其中强化类修改主要是将审核实践中已形成的较为成熟的反馈意见通过《登记材料清单(新版)》予以明确以及对此前较为原则性的审核要求做了进一步量化和完善以便申请机构参照执行;简化类修改则是基于审核实践以及

一、强化修改

(一)对于申请机构出资人的要求

关于上述针对申请机构出资人的强化要求,解析及提示如下:

1. 虽然基金业协会此前就已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2018年12月更新版)(“《登记须知》”)第九条“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予登记情形”变相对申请机构主要出资人以及实控人不得从事冲突业务提出了要求,但一直并未对“主要出资人”的判断标准予以明确,实际执行过程中确实让部分申请机构颇感“迷茫”,所以本次修改理解应该是基金业协会基于审核实践总结以及申请机构的反馈作出的优化和完善。

2. 关于自然人主要出资人以及自然人实控人曾经从事冲突业务的限制要求,出现了“曾经不得从事”和“最近5年不得从事”两种稍有差异的口径,在基金业协会尚未就此明确澄清或说明前,我们建议申请机构从严适用。

3. 虽然基金业协会尚未将“具备3年以上金融行业、投资管理或拟投领域相关产业、科研等方面工作经历”作为自然人实控人的必备条件,但其希望实控人尽可能专业化的监管态度已逐渐明朗化。以往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相关规定或通知中均未涉及自然人实控人的投资或行业相关工作经历的要求,本次算是正式通知层面的“首次亮相”,但基金业协会对于自然人实控人相关工作经历的

4.《登记材料清单(新版)》将合法合规及诚信信息核查对象由原先的申请机构进一步扩大到申请机构、主要出资人、实控人以及高管,体现了基金业协会更为全面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要求。新增的合法合规及诚信信息核查要求中,以下事项发生概率相对较高,且部分情形可能并非主要出资人或实控人的原因所致,申请机构需特别留意:(1)近三年曾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被基金业协会注销登记或不予登记机构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负有责任的高管人员,或者作为实控人、普通合伙人、主要出资人;(2)近三年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机构任职;(3)近三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于主要出资人、实控人存在合法合规及诚信信息瑕疵情形,或存在严重负面舆情、经营不善等重大风险问题的,基金业协会可以采用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加强问询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情况。对于主要出资人、实控人最近三年存在重大失信记录的,基金业协会将结合相关情况实质性及影响程度,审慎办理登记业务。

(二)对于高管的要求

关于上述针对高管的强化要求,解析及提示如下:

1. 《登记须知》已对高管的胜任能力提出原则性的要求,并将高管专业胜任能力不足作为可能导致中止办理的情形之一[3],但一直未对相关工作经历要求进行量化。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于欠缺相关资历或资历尚浅的人员担任高管的,基金业协会确实会提出质疑,所以本次修改理解也应该是基金业协会基于审核实践总结以及申请机构的反馈作出的优化和完善。

2. 《登记材料清单(新版)》明确定义了“主导作用”,即相关人员参与了尽职调查、投资决策等重要环节,并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且要求投资项目证明材料完整体现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工商确权、项目退出(如有)等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签章齐全的尽职调查报告(需原任职机构公章)、投决会决议(原则上需原任职机构公章)、投资标的确权材料、股权转让协议或协会认可的其他材料。其实,投资人员投资经历证明一直是近两年来基金业协会的审核重点,为配合审核要求,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Ambers系统”)也曾多次进行优化更新,《通知》发布前Ambers系统中关于投资人员投资经历证明文件的报送要求提示已基本接近《登记材料清单(新版)》中的相关要求。因保密义务、曾任职机构较难配合出具盖章文件等客观因素的限制,投资经历证明材料的准备一直堪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过程中的“老大难”环节。根据《登记材料清单(新版)》的要求,我们理解本项将继续作为重点被基金业协会

3. 《登记材料清单(新版)》中特别说明“个人股权投资、投向国家禁止或限制性行业的股权投资、投向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行业的股权投资、作为投资者参与的项目投资等其他无法体现投资能力或不属于股权投资的项目材料,原则上不作为股权类投资经验证明材料”,因此,我们理解基金业协会对于投资能力的认定还是需要与相关工作经历挂钩,若“非相关”或“非工作经历”,则原则上不予采纳。

4. 《登记材料清单(新版)》中明确要求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对负责投资的高管的投资项目证明材料逐一论述并对其真实性发表结论性意见,前述关于律师结论性意见要求的增加也再一次体现了基金业协会对于本项的高度

5. 关于高管稳定性的问题,《登记须知》已明确要求申请机构书面承诺在备案完成第一只基金产品前,不进行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重大事项变更;不随意更换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高管人员。《通知》发布前的《登记承诺函》模板中也已明确包含该等承诺内容,可见高管稳定性一直处于基金业协会的

(三)增加关于人员稳定性的明确要求

除上文提及的关于未出资的负责投资的高管稳定性的说明外,《登记材料清单(新版)》重申了申请机构不得临时聘请挂名人员的要求。《登记须知》其实早已将员工、高管挂靠明确列为可能导致中止办理的情形之一,本次重申我们理解系基金业协会对于审核要求和

(四) 扩大同质化经营合理性说明适用范围

《登记材料清单(新版)》要求只要实控人已存在实际控制的其他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无论是证券类还是非证券类,均需要出具合理性说明,同时还增加提交集团关于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安排的要求。对于该等情形,基金业协会还可以采用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加强问询等方式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从这一要求不难看出基金业协会对于同一实控人控制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情形的审核将趋严。

(五)要求说明持股平台作为申请机构股东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登记材料清单(旧版)》要求说明持股平台(“SPV”)的设立目的及出资

二、简化修改

(一)简化出资人、实控人/第一大股东以及高管的学历证明要求

《登记材料清单(新版)》明确仅需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文件,且外国学历学位不再强制要求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文件。

(二)简化出资人出资能力证明要求

虽然相较《登记材料清单(旧版)》删除了部分证明文件类型的列举,但由于已有兜底表述,所以我们理解证明文件范围并未实质限缩。除对房产有非首套要求以及对提供银行账户存款或理财产品的情形明确必须提供近半年银行流水或金融资产证明的要求外,对于其他类型的证明文件,未再提出其他明确要求。同时,《登记材料清单(新版)》删去了“律师应结合上述证明材料,核查财产证明真实性、估计及除贷后净值、资产

(三)删除SPV不开展经营性业务承诺函要求

《登记材料清单(新版)》不再要求SPV出具不开展经营性业务承诺函要求。我们理解本项简化修改可能出于以下考虑:(1)SPV说明中当然会包含关于SPV设立目的以及业务说明的内容,因此不再重复要求;(2)SPV本身即使开展经营性业务并不当然会给申请机构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不再作此强制性要求。

(四)删除关联私募基金管理人自律合规连带责任承诺函

在申请机构存在关联私募基金管理人(“关联管理人”)的情况下,《登记材料清单(新版)》仅要求实控人就实控人及关联管理人的自律合规连带责任作出承诺,而不再要求该关联管理人单独作出承诺。虽仍要求关联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由于不再要求关联管理人签署,程序上较此前会便利不少。该项修改可能是基金业协会基于关联管理人出具该承诺函所存在的现实难度而对清单作出的合理调整。

(五)删除冲突业务关联方承诺函要求

《登记材料清单(旧版)》要求若申请机构存在从事冲突业务的关联方,则申请机构需要与冲突业务关联方共同出具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承诺函,《登记材料清单(新版)》删去了该要求,我们理解可能是基于与上述第(四)项(删除关联私募基金管理人自律合规连带责任承诺函)类似的原因而不再要求从事冲突业务的关联方出具该承诺函。关于申请机构及冲突业务关联方不进行利益输送的承诺本则已包含在“登记承诺函”的要求中由实控人作出,遂不在此处重复要求。需要提示注意的是,尽管从事冲突业务的关联方不再需要出具承诺函,但从事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融资担保、互联网金融、典当等冲突业务的关联方仍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正式许可文件。

(六)不再强制要求股权架构向上超过三层应说明合理性及必要性

可能是考虑到实际确实存在不少股权架构向上超过三层的情况,尤其当申请机构由多方机构投资人或国资背景投资人出资设立,或申请机构存在员工持股平台需求时,往往较容易出现申请机构股权架构超过三层的情形。我们理解基金业协会结合实践合理性需求进行了本项修改。

三、整合修改

(一)登记承诺函整合

将《登记材料清单(旧版)》 “实际控制人保持实际控制及自律合规连带责任承诺函”的要求一并整合到了《登记材料清单(新版)》中的“登记承诺函”部分,实际并没有删除。

(二)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的整合

虽然删除高管部分对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的要求,但结合依然保留提交全体员工简历及社保证明的要求来看,我们理解这可能实质是一项整合而非简化删除。对于全职并在申请机构缴纳社保的高管而言,其社保证明已经包含在全体员工社保证明的要求中,又因为社保的成功办理是需要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的,所以可不再额外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对于符合兼职要求且不在申请机构缴纳社保的兼职高管而言,其实际也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四、结语

总体来说,《登记材料清单(新版)》进一步加强了对于“人”的核查,且重点对主要出资人、实控人以及高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认为,《登记材料清单(新版)》对《登记材料清单(旧版)》的修改整体较为符合基金业协会一直以来所坚持的专业化导向监管态度,通过对于“人”的高要求打造私募基金管理行业的高门槛,从而进一步达到优化行业环境的目的。

《通知》规定《登记材料清单(新版)》设置3个月过渡期,自2022年9月3日起适用,就此,我们提示申请机构注意以下两点:(1)对于目前已经提交首次申请但尚未通过登记的申请机构而言,若未能在2022年9月3日前(不含当日)完成登记,理解则需要按《登记材料清单(新版)》进一步补充提供尽调资料,并相应更新或补充法律意见书;(2)虽然《登记材料清单(新版)》设置了3个月的过渡期,但部分强化要求其实是目前已在适用的审核口径,因此不排除2022年9月3日前基金业协会反馈意见中包含与强化要求类似的要求的可能性。

由于《通知》刚刚发布且《登记材料清单(新版)》尚附有过渡期,《登记材料清单(新版)》的具体执行力度和尺度、以及上文中的解析内容还有待通过后续项目实践进一步观察和验证。此外,为配合《登记材料清单(新版)》的执行,预计Ambers系统可能会作进一步的优化。后续的实践经验我们也会及时通过各种方式再与大家分享、交流。

《登记材料清单(旧版)》与《登记材料清单(新版)》的详细修改对比表可点击阅读原文查阅和

[1] 本文中的“冲突业务”系指民间借贷、担保、保理、典当、融资租赁、网络信贷信息中介、众筹、场外**、民间融资、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的业务。

[2] 核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1)是否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2)最近三年是否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执行期满未逾三年;

(3)最近三年是否受到其他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4) 最近三年是否被基金业协会或其他自律组织采取自律措施;

(5)最近三年是否曾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被基金业协会注销登记或不予登记机构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负有责任的高管人员,或者作为实控人、普通合伙人、主要出资人;

(6)最近三年是否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机构任职;

(7)最近三年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最近一年是否涉及重大诉讼、仲裁;

(9)最近三年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及诚信情况。

[3] 发生《登记须知》第八条所列的两项及以上情形的,基金业协会将中止办理该申请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6个月。




二:大学如何申请创业基金

一、申请创业基金的申请人年满18周岁以上以及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创业基金时所在地的居住证明。
二、申请创业基金的申请人需且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
三、申请创业基金的申请人必须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息能力,所投资的项目需持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四、申请创业基金的申请人所投资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的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申请人将创业基金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需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经营收入超过本行结算,以便干办理日堂结管。
除上述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申请创业基金需要提交抵押物。抵押物的方式很多,例如:定期存单质押,有符合要求的拍保人相保、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等。
创业基金又称风险资本,是指由专业投资人提供的快速成长并且具有很大升值潜力的新兴公司的一种资本。风险资本通过购买股权、提供贷款或既购买股权又提供贷款的方式进入这些企业。风险资本是准备用于进行风险投资的资金。风险资本的来源因时因国而异,如个人和家庭资金,国外资金,保险公司资金、年金和大产业公司资金等,主要是一种以私募方式募集资金,以公司等组织形式设立,投资于未上市的新兴中小型企业(尤其是新兴高科技企业)的一种承担高风险、谋求高回报的资本形态。在我国,通常所说的“产业投资基金”即属于创业基金。
根据大学生创业的实际情况,申请创业基金的大学生基本为首次创业,为了便于管理及增强大学生的创业责任感,投资公司拟采取资本金(股本金)投入并对其财务进行监管的方式支持在校大学生的创业行动。资本金投入:资本金投入以投资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为主,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或申请人准备投入的50%且投入一般不超过3万元。同时投资公司还会从公司注册手续的办理、企业税务的代理、经营中的管理培训及相关政策的把握等各个方面给予申请人新设的企业以支持。

三:营业执照申请创业基金

第一,贷款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第二,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创业者所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四:营业执照怎么申请创业基金

1.首先搞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被扶持的对象,一般只要不是国家禁止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的相关政策的都行。

2.申请大学生创业基金的人也有要求,学历要在大学或大学之上,并且没有什么违法违规的事。

3.对于创业基金的支持形式要看创业实际情况,分为首次创业还是多次,还有创业项目内容情况等等。

4.申请的创业基金很有限,一般不超过3万元,而且一般低于申请金额的一半以下,所以创业还是需要自己筹部分钱。

5.有创业梦想的大学生们如果有好的点子,就赶紧去填写申请材料,并且到创业网站上面阅读清楚相关文件。

6.除了这些国家还有政策,减免多种费用,比如税收、工商执照费、管理费等,还有优先贷款的和信用贷款的绿色通道。

创业基金的申请

创业基金对同一个大学生只支持一个项目。 申请人应根据申请支持的项目所处的阶段和个人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1.申请时间 创业基金不设开始及截止时间,有创业梦想的在校大学生随时可以提出申报

2.申请程序 符合创业基金申请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请:

(1)到投资公司网站

(2)按统一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书、可行性报告以及附件等)。

(3)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邮寄或E-MAIL到投资公司


五:申请创业基金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创业贷款创业贷款是指各银行为支持民营经济、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发展,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推出面向个人、用于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资金需要的贷款,旨在帮助急需发展事业的个人尽早实现目标。
目前很多银行都推出个人短期小额创业融资业务,对处于创业期的经营者来说,往往可以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早在2003年8月,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相继推出“个人创业贷款”项目,而中国农业银行早在2002年9月就推出了《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并一直在运行中。
但由于创业贷款市场需求大,因此此类贷款的申请门槛也就比较高。申请人多,但拿到钱的人却很少。原因在于银行毕竟是商业机构,发放贷款首先考虑的还是资金的安全。出于贷款资金安全的考虑,往往把门槛稍微抬高了一点,或者说严格了一点。
因此贷款评估严格也就成为创业贷款的特征之一。银行向个人或企业提供贷款一般需要质押、抵押、担保三种条件。如果你能提供银行规定的资料,能提供合适的抵押,得到贷款并不困难。一般在提供完备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之后,一个月内就可以取得资金。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3)借款人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4)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5)在本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本行结算。
此外还有开办行的一些要求,如必须要本行开立的结算帐户,以便通过办理行进行日常结算等。
在申请此类贷款时,有三点比较重要:
第一,贷款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第二,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创业者所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具备以上条件的方能向银行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
除了书面材料以外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较多,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担保。发放额度就根据具体担保方式决定。
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机具)以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 70%;
期限一般为 2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
个人创业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期限贷款利率,可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上下浮动。
1、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创业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创业贷款,贷款本息偿还方式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也可按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偿还。
相关优待政策就要看你们当地政府的了。有些当地政府为足进私营企业和个人创业的精神和鼓舞都在想近办法来帮助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