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地开发基金由哪个部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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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开垦荒地如遇征收应怎么补偿?
北京史西宁律师 京康拆迁律师
开垦荒地如果被征收了的话,对于农民朋友来说,自己辛苦付出得不到回报是很不公平的。那么有关部门在征收荒地的时候,就需要给农民一定补偿。那么,农村开垦荒地如遇征收应怎么补偿?
首先,
我们先看看法律对于开垦荒地如何规定: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电话:13466364452)提醒大家,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具体又可以分为菜地、耕地、人工鱼塘等等。在城市郊区征用菜地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耕地征用补偿费为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其他土地征用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耕地征用补偿费标准。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等多年生经济作物征用的土地,按照相邻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被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土地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根据工程造价,确定赔偿多少钱。
那么农村村民开垦荒地遇到征收时,如何补偿就要从以下两个角度分析:
第一、经批准
村民自行开垦的土地,在开垦前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与村集体签订荒地承包合同的,征地补偿金归开荒人所有,即安置补助金和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和青苗补偿费都归开荒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属于村集体。村集体应公开土地使用情况。村委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土地补偿费分给被征收村民。
第二、未经批准
村民未经批准或者未签订承包协议自行开垦土地的,在征收的情况下,结合许多法院的类似诉讼案件,一般都会这样处理: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未经许可开垦土地的,不能享受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可归开荒者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即使擅自开垦土地,也可以享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因此,在农村开垦荒地,最好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签订正式合同后依法使用。
因此,现在许多农民开荒种地,这种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村集体。土地被政府征用后,农民可获得青苗费和附着物补偿,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归村集体所有。荒地补偿标准较低,一般按基本农田的20%-30%确定。[/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