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护基金是什么钱?

jijinwang
小区房屋维修基金是块唐僧肉的思考,对于小区物业想着法子动用业主的维修基金,这个地球人全知道好理解。可是业委会主任也动用小区维修基金,这意思就大了,这里也有他的钱啊,连自己的利益都出卖了,他今后怎么赎回来啊,是为了一代米吗?一袋儿面吗?还是像有的领导说你是党员吗?要听党的话。小区90%的人都不知道业委会主任是谁,这就是天津市红桥区在全是和园小区试点的业委会现状。

一:物业基金是什么意思

房屋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与我们通常缴纳的物业费无关!



房屋维修基金主要是用于全体业主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房屋维修基金在我们购买房屋时缴纳,缴纳标准全国各地没有统一标准,基本上在房屋成交价的2%到3%!

房屋维修基金主要是由各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设置专门帐户管理!



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必须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才能使用!


二:物业大修基金是什么

根据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维修基金使用完毕,房屋、设备设施、场地场所仍然处于正在使用的范畴,需要对其进行更新、改造、大修、更换的,由全体产权所有者,也就是全体业主续筹。如果抗性比较大,由政府住建部门、办事处、居委会组织自召开业主大会,临时续筹也可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根据当地的产权面积的分摊,续筹维修基金,确保后期房屋和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如果不续筹,而且业主也不愿意自动分摊,那就只有等着小区不保值、增值、设施老化落后、场地破损不堪、小区负重超额、小区品质下降。

三:物业应急基金是什么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案,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应将物业服务企业编制的维修实施方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天,征求业主意见,补充完善后提交业主大会或业主小组表决,并公告表决结果。业主大会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小组通过的实施方案,确定施工单位。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政策文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65号
【执行时间】:2008/2/1
【相关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具体请参照以上文件相关内容,以及相应的实施条例。

四:物业公共基金是什么

公共维修基金也称为专项维修基金
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专项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专项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物业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

五:物业维护基金属于什么费用

【经典案例】

某小区某栋楼的饮用水管因年久失修,已超过保修期,需要更换。当该楼业主申请使用小区公共维修基金时,其他楼上的业主表示自己所住的楼并没有出现这样的问题,如果要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修缚的话,应该召集出现问题的那栋楼的业主商量确定,而与自己关系不大。更何况,他们也不清楚维修基金在购房时开发商有没有交,只是知道有公共维修基金这回事,至于如何申请和使用,自己也不清楚。反正小区公共区域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出了问题他们自然会处理,并发布通告。

经了解,该小区业主大多是几年前后购买的小区住房,购买时开发商就告知业主维修基金由开发商来缴纳,但至今业主对这笔款项的缴纳和使用情况不如情,也有业主把过能停会能照用,曾到开发商那了解此事,但是一直未你到答是,对于打算在小区长久居住的建主,社区公共设备老化后的停端死变货得负者,费用又将从哪儿支出,这些都是业主们比发关心的问题,许多业主表系,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应当由全体业主来决定,并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案例分析

小区专项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其交纳与否关系到房屋能否顺利交付和入住。业主们应当熟悉和了解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在依法履行缴纳义务的同时,还应当充分行使相应的监督权,以维护小区内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进而实现对自身利益的维护。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负有履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可维修资金”的义务。

第十一条“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共同决定。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第五十四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许多事关业主自身权益的问题,不能完全交由物业公司处置。本案中,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缴存、管理和使用问题,跨越了 (这年我国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出台),在此之前开发商曾承诺自己负责缴纳小区维修基金。小区公共设备老化发生在维修基金相关管理办法出台之后,应当遵照相关的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当然前提是该公共设备已经超过保修期限。否则,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而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总额度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其使用,这最终需要由小区内的全体业主通过法定的表决程序作出决定。

本案例是有关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管理使用的问题,多数几年前后购买住房的小区业主表示,开发商自称维修基金由其缴纳。但究竟有没有缴纳,由谁负责具体管理,收支使用情况,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统统都被业主们忽视了直到十几年之后,某栋楼公用水管老化到无法使用,从而必须维修时,业主们才又想起公共维护基金的问题。有的业主寄希望于小区物业公司,认为其作为专业服务管理机构,肯定会通过法定程序向全体业主发出通告,以促进问题的解决。也有的业主权利意识较强,认为应当通过业主大会由业主们自己决定,但须有业主们的书面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