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退房维修基金怎么办?

jijinwang
【买房5年没见到房,业主退也不能退,房也见不到,钱也收不到】
大家好,我是天津旅游本地君。
近日,津南区网友反馈遇到烂尾的情况。
2012年,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八二路以南新开发一片商业地产。开发商大力宣传地铁、轻轨、公交,开了多次新闻发布会及商业签约会。了解到交通、配套完善,于是购买三楼六年包租商铺一套。
主要经过如下:
1.2013-04-23购房后,合同约定2014-06-30交付。因有六年包租协议,实际交付日并未给业主验房,直接以已包租为由要求业主直接签收。
2.房屋签收半年左右,开发商联系业主称商铺实际面积与售房时不符,每户约增加了5平米,需补尾款,因增加的面积超过正常商业地产的上限,我主张退房,未果(无人接待和处理)
3.2017-03-14,经建鑫城多次催促称已过退房期,要求补尾款,且不补尾款将不给办理房产证。后无奈补缴尾款,并垫付住房维修基金后办理房产证,住房维修基金由开发商收回,称需对单报销。并于半年后报销到帐。同时建鑫城支付了半年的房租。其后,又支付一个月房租(签单三个月,实际到帐一个月房租)。此后,再无任何款项汇入。
1.商铺委托经营后不按合同支付租金。期间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无果。目前一期六年包租期已过,既无租金,也无法确定商铺实际位置。房租及未按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是否由原被委托经营方支付。何时支付?
2.包租期满后,未接到通知收房。是否默认为包租协议自动延续至下一个包租期,此期间的房租、物业管理等费用,是否由原委托经营公司支付。何时支付?
3.针对烂尾事件,那作为老百姓该如何维权?租金索要是否存在两年追溯期?我们该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津南区了解情况后十分重视,经八里台镇核实,回复如下:
1、房租和未按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应由原委托单位鑫河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支付,同时建鑫集团(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承诺承担连带责任,商铺位置问题,建鑫置业给出方案,可以业主先行垫付资金进行隔断,物业公司帮助提供图纸、接通水电。待该项目整体盘活重组后一并支付所欠款项。
2、关于您留言包租期满后是否自动续约的问题,由于建鑫集团(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在市场监管部门显示为“异常”状态,所以不存在自动续约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交房房屋产生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负责。
3、关于开发商推脱承诺的问题,系开发商自我宣传的行为。租金的追溯期问题是存在两年的期限的,建议您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4、目前区、镇两级正在积极努力,寻求通过招商引资,项目重组盘活的方式,整体解决该项目的相关问题,并定期向业主代表通报相关情况。
[what]那么,你对买房遇到烂尾的情况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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