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基金随便哪个银行都可以交吗 ?西安大修基金在哪个银行交

jijinwang
西安老铁们缴纳大修基金银行网点
业主可自行办理[握手]。

一:大修基金哪个银行可以收

平报融媒

10月19日,

为了让更多小区业主、开发企业熟知房屋维修资金的作用、自助缴存流程、注意事项等,当天上午,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组织了一场业务培训会。会上,该中心负责人介绍,房屋维修资金是由业主缴存,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目前,市区共设立了13个房屋维修资金自助缴存点,其中在市行政服务大厅、新华区行政服务大厅、平顶山银行总部(姚电大道)设立的3个网点为24小时缴存,剩余10个为银行营业缴存网点。具体缴存网点如下:

市行政服务大厅新城区清风路与兴平路交叉口路西

新华区行政服务大厅新华区建设路西段春华国际茗都

平顶山银行总行营业部湛河区姚电大道与亚兴路交叉口平顶山银行一楼

平顶山银行鸿鹰支行建设路东段鸿鹰小区门口

平顶山银行湛北路支行开源路与湛北路交叉口东北角

平顶山银行西市场支行平安大道与凌云路交叉口东南角

邮政银行卫东区支行 建设路中段电子时代广场对面

农业银行新华支行 矿工路中段44号

农业银行湛河支行湛河区南环路40号

农业银行卫东支行建设路与劳动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

工商银行建东支行建设路东段万达广场对面

工商银行建西支行建设路与光明路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银行平顶山分行营业部 新华区开源路与湛北路交叉口西北角


二:西安大修基金在哪个银行交

一般情况下,大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按照买房人的总购房款的2%~3%比例缴纳,收取的大修基金属于小区全部业主的共同所有,其不计算于房屋的销售收入。在2008年2月1日,有关部门对于大修基金则执行了一项新的标准办法,以前按照总房款的2%~3%交纳的大修基金,更新为多层住宅以每平米100元交纳其大修基金;高层全现浇结构则每平米150元交纳大修基金;高层框剪结构200元交纳大修基金。根据不同的住宅建筑安装成本其交纳的大修基金也就有所不同。大修基金什么时候交?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三:大修基金在哪个银行交

1.维修基金是维修房屋本体结构的,尤其是大家共有的部分,比如楼顶、外墙、电梯井、电梯、上下水管道等;2.维修基金不是交给国家的,但是强制缴纳的。这部分基金本来是开发商以及小业主按比例共同缴纳的,老小区全部


四:大修基金去哪个银行交

一般都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 现在各家银行都在争取资金,所以也有其他银行设立维修基金账号。 主要是看房地产管理局维修基金所在银行在哪里所定。

五:大修基金存的哪个银行

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交给房管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应该由业主委员会在指定银行设立专户,将维修基金转入专户存放,并按规定使用,房管局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