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维修基金如何操作 ?上海维修基金查询网站

jijinwang
上海楼市又出三连调控政策,你觉得哪条威力最大?
1. 房屋过户必须补缴维修基金;
2. 房子赠予亲属无效,也算作赠与人五年内有房,而且受赠人必须满足限购条件;
3. 房贷利率上涨至首套5%,二套5.7%
你觉得连续的调控政策下,上海房价会大跌30%吗?

一:上海维修基金操作手册

  (2)2001年方案规定:购房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多、高层相同);出售人: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1.88元,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3.76元。 二、新建商品房维修基金如何缴纳 《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对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账户的建立、以及缴纳时限的规定一般是按如下标准执行的: 1、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缴纳首期维修基金: 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

二:上海维修基金计算公式

物业维修基金的计算方法: 房屋成本价*3%*建筑面积(有电梯) 房屋成本价*2%*建筑面积(无电梯) 房屋成本价由市物价局、房地局发布 上海市去年的房屋成本价是1295元。按去年的房屋成本价计算: 例:我家的维修基金 1295*3%*122.83=4771.95元
1、虽然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了,公积金是必须缴纳的,但是由于条例本身缺少法律效力,并且监管、处罚的力度不够,所以现在公积金还做不到必须缴纳。2、在上海缴纳公积金必须是具有上海本地城镇户口,或者是经用人单位人才引进的,办理了上海居住证的外来劳动者,这样的人一般都是大学生、技术工作者……3、由于不是必须缴纳,所以投诉也没有什么用,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4、外商投资企业一样是包含在内的,就像劳动合同法一样的。
房屋成本价*3%*建筑面积(有电梯)房屋成本价*2%*建筑面积(无电梯)

三:上海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加价了、卖掉了、用空了

黄浦区打浦路29号绿洲仕格维花园公寓

买车位48万元,被租房再加33万元

小区会所被卖,竟然成“私家领地”

维修金407万元,一次支出285万元

车位销售,不得超备案价

共用部位,用途不应变更

是谁动了小区的奶酪,是谁动了业主的利益

不能不明不白,必须有个说法

租得好好的车位竟被加价卖到81万元;407万元的维修基金一次预算285万元,“顶格”用掉70%;用了十多年的“小区会所”忽然成了“私家领地”。

黄浦区打浦路29号绿洲仕格维花园公寓业主向帮忙君反映,小区里不少事情“说不清道不明”,他们的权益被“打闷包”。

被租房

车位加价33万?

绿洲仕格维花园公寓有166户业主,106个车位。开发商上海斯格威大酒店有限公司因股权变更,要处理小区剩余的26个产权车位和其它资产。

绿洲仕格维花园公寓

业主谢先生租了2年车位,去年底接到开发商通知,要放弃优先购买权,才能继续租赁只有2个月过渡期的车位。对此,谢先生予以拒绝。今年3月1日,开发商贴出车位出售通知,还在租赁车位安装地锁,购买才能“解锁”,后被物业公司拆除。

开发商共贴出4次车位出售通知,还将一份出售车位的《最新进展》“抄送”给街道办事处、房办、居委会。但通知上没有具体的出售办法说明,也没有一车位一价格公示,更没有提及租赁车位业主能否优先购买。

谢先生等业主多次致电开发商购买车位,但得到的答复都是“车位售罄”。为开发商办理车位转让手续的中介公司负责人称,现在仍有4个已交易车位没有办理产权证,4个车位没有售出,但谢先生们就是买不到。而据知情者称:

“有关系的”前后买了3个车位。

业主们咨询房地产交易中心,但没有查到开发商的“网上备案车位预售”信息。

买不到车位的业主很郁闷,但买到车位的业主竟也吐槽:被坑了!开发商与他们不仅签订48万元的《车位转让意向书》,还被要求签下33万元小区内酒店办公楼的《房屋租赁合同》,车位转让实际被收取81万元。

业主施女士说:

几个月的办公楼租赁都是“空心汤团”,我们业主既不需要,也没用过,更没有延用过。这样做,其实就是变相加价。

帮忙君从两位业主提供的发票、收据上看到,一张销售不动产48万元,一张租赁租金33万元,总计81万元。

业主提供的发票

业主提供的收据

搞丢了

会所说卖就卖?

而小区会所突然间被“搞丢了”,也让业主十分烦恼。据他们反映,2004年买房子的时候,就是看中了一楼的会所。

早餐厅吃吃早饭、咖啡厅喝喝咖啡、戏水池搞搞亲子活动……小区会所大家用了10多年。但万万没想到,一下子竟成了私人住所!

2018年,开发商、业委会、街道房办三方曾签订《备忘录》明确:

开发商委托业委会使用名下产权25号和29号一楼两处会所。

帮忙君从业主朱先生提供的2020年《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表》中还看到“25号、29号会所装修费用支出19.38万元”。

帮忙君敲开“小区会所”的大门,一位阿姨回复:

已经买下了这里,现在是私人住所。

随行业主告诉帮忙君,2020年11月2日业委会曾贴出公告:会所产权清晰,开发商返还了装修款。但是公告里,没有说明业主今后不得使用会所。

当初《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明明白白写着,“社区服务设施:戏水池、早餐厅、咖啡厅”。现在小区会所都没了,这些服务设施到底去哪儿了?

《住宅使用说明书》

帮忙君向黄浦区房管部门询问:

小区会所是否可以变成私人住所?

工作人员回应:

会所产权开发商可以买卖,但供业主共用的用途不应该变更,可以向房管局举报。

糊涂账

维修金用空了?

不少业主反映,小区事情多就是从2018年成立业委会开始的。当年7月10日公示的《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使用方案预算公示表》,分两期工程“顶格”预算了小区70%的维修基金共285万元,并且项目都已发生。

《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使用方案预算公示表》

业主们为了弄清楚285万元维修资金的支出过程,是多次奔波,但相关标书合同就是“不给看”。最终还是33户业主通过司法途径,才了解到一些不完整的情况,但不少材料缺失,285万元成了笔“糊涂账”。

■ 智慧社区改造80万元,但人脸识别系统已经瘫痪;

■ 翻新还能用的电梯厅墙纸15万元,装修电梯轿厢12万多元;

■ 好好的公共部位空调全被换掉。

现在小区电梯损坏已经没钱可修,这100多万元到底怎么办?!

今年4月20日,5位业委会成员均由于个人原因辞职。帮忙君尝试联系前业委会主任,但电话无人接听。

投诉了

监管部门已调查

就小区车位和会所问题,帮忙君与开发商上海斯格威大酒店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对方解释称:

■ 车位48万元是备案许可价,办公楼是业主自愿承租正常使用,不存在“加价销售”;

■ 车位出售公告张贴过多次,“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是销售规则,没有设置优先购买权。

■ 一楼102单元是公司通过股权并购承接的产权,交接时并不清楚所谓健身房或会所用途;

■《住宅使用说明书》里的“社区服务设施:戏水池、早餐厅、咖啡厅”,也是“刚刚知道”,不清楚其真实性和法律效力,但拥有产权就可以卖。

帮忙君查询到2017年7月21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和上海市物价局曾发布《关于加强商品住宅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

■ 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位销售实行“一价清”制度;

■ 应当严格按照备案价格以及《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规定,不得超备案价格销售,不得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使购买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价格承诺书,应当将已备案的商品住房附属的地下车位销售方案(一车位一价等)同步张贴公示;

■ 各区房管部门和价格监管部门要加强地下车位租售的指导和监管,对未按本通知要求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经查实,暂停网签资格,情节严重的降低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并列入本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对此,已购买车位的业主施阿姨表示:

自己和其他业主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递交证据材料,投诉开发商销售前没有公示价格承诺书和“一车位一价”,变相加价销售车位。黄浦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展开调查。

小区里的事为何“不明不白”?业主们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帮忙君将继续


四:上海维修基金实施细则

当然不能签,物业公司这样做性质非常坏,至少是居心不良啊。要说物业公司要动用业主维修资金我觉得很难,因为维修资金的管理相当严格。我觉得物业公司其目的很可能是要在业委会尚未成立,无人监管的情况,浑水摸鱼,打着小区安全的旗号,套取业主的公共收益。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小区不论出现哪种情况,都不会出现由物业公司出面让业主签字动用维修资金的情况。那么小区监控设施损坏了应当该如何操作呢?

业委会成立之前的公共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费用由开发商承担。物业公司出面来要求业主签字,那大概率是说明该小区尚未成立业委会。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小区业委会成立之前的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和维护费用由开发商承担,这也是上海很多小区开发商为什么急着要成立业委会的原因。监控设施属于公共设备设施,如果在业委会成立前就损坏了,那按照流程,物业公司应该找开发商申请维修。

等哪一天小区业委会成立,开发商需要将小区所有的设备设施移交给业委会。这里业委会尤其要注意,开发商是要将完好无损的设备设施移交给业委会,业委会要进行设备的承接查验,不是简单移交一下就行了。如果在承接查验中,业委会发现设备设施有损坏的,开发商必须进行修复之后再进行移交。

业委会成立之后,小区监控坏了由全体业主承担维修费用。如果小区业委会成立了,发生了监控损坏的情况,正常的操作流程应当是由物业公司拟定监控的维修方案,方案需要包括总的预算资金,维修的施工单位,维修的监控具体点位等报请业委会审核。业委会审核通过的情况有几种,一种是在业委会的授权范围内(一般三万元以内),那业委会直接可以委托施工单位进行维修(业委会需要在小区张贴公示、公告)。第二种是超过业委会的授权范围,那业委会需要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通过后实施。第三种是监控维修的费用巨大,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了,这种情况不仅需要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维修和施工单位还需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予以确定。

那么,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是否可以动用维修资金呢?有一种特例可以,但是有着极其严格的流程和规范,很少有这样的先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住宅小区发生房屋屋顶、墙面渗漏、电梯、水泵等损坏的情况,需要有专业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然后由物业公司拟订维修方案报当地房管部门。当地房管部门审核通过之后,上报区县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可以实施维修,最后的维修费用经审核后从维修资金中列支。

以上我是依据上海的法规谈的一点看法和建议,放到全国范围来说,可能各地法律法规有一点差异,但基本大同小异,欢迎大家提出不同意见。